岳阳县省级“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6-2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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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三光”现象。市直单位、县市区政府“光开会、光指示、光发文”,上级制定的方案、规定、措施等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在城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全市秸秆及垃圾焚烧上,一线责任人责任压实不够、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对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防治疏于监管,措施流于形式,制度挂在墙上。

二、整改目标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2.各责任单位按《岳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的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3.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

三、整改效果

1.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岳阳县落实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岳县生环委发〔2020〕1号)和各部门工作子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治责任。

2.联合开展督查督办。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治进展情况,并联合县纪检监察部门上半年开展3次督查督办。

3.强化工作考核考评。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对中央、省、市下发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绩效考核中心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评分。

4.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9年相比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2%,同比改善12.3%,县城空气质量排名同比上升15个名次(全省共90个县市区参与排名,2017年是第90名,倒数第一,2019年是第75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7,同比改善22.7%,各项指标均达到小康社会考核要求。2020年1-5月,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1%,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7663081;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