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省级“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2)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6-2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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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监督管理存在“三空”现象。职责划分有“空白地带”,在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郊生活垃圾焚烧、城港新区等园区行政区域施工扬尘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边界不清问题。现场检查有“空白时期”,监管手段弱,监管频次少,长时间疏于对企业的现场管理。企业执行有“空白行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不强,人员形同虚设,治污设施闲置不用,设备形同摆设。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施工场地、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焚烧等扬尘管理。加密现场监管频次,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依法从重查处治污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守法。

三、整改效果

1、明确监管职责划分。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和管网施工监管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焚烧监管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提质改造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企业排放污染物监管工作。2、强化环境监管。开展了工业企业大气排放达标治理、建筑道路施工扬尘、农村秸秆焚烧、淘汰老旧柴油车等专项行动,城管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城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了市民的禁烧意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共查处垃圾焚烧事件6起,制止垃圾焚烧26次。3、强化执法,做到违法必究。加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打击力度,2016年8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1170余人次,排查企业3750次,责令整改环境违法行为77起,立案查处247起。4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9年相比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2%,同比改善12.3%,县城空气质量排名同比上升15个名次,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7,同比改善22.7%,各项指标均达到小康社会考核要求。2020年1-5月,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1%,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7663081;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