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港口 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2-06-2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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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港口

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局负责的反馈港口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在2020年5月的调度统计表中,全省共有62个码头,已完成整治任务的35个,完成率56.5%,而在当年6月的统计表中,全省码头数量变为44个码头,且全部完成整改,不仅基数发生较大变化,而且统计的整改完成情况也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此外,全省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进展迟缓,仅26艘营运船舶安装受电设施的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港口码头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工作不严不实,现场核查情况来看,码头存在污染风险,应按相关要求完成提质改造。此外,全省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进展迟缓,仅26艘营运船舶安装受电设施问题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实施,我局没有此项内容整改。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加强监管,依法督促企业切实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20】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江资水沅水岳阳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方案》(岳政办函【2020】39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南省干散货码头环保隐患整治指南》要求进行提质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履行码头污染防治责任。

2、整改措施二:严格执法,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巡查,未完成整改前不得从事港口经营。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整改目标共4个,规范提升类码头3个,提质改造码头1个。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1份,下达督办函1份,约谈企业5次。

(二)开展了港口码头专项执法、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港口企业非法经营、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企业监管,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下一步我将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对合法企业加强监管频次,对非法企业加大打击力度。

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25日(即日起5日内)向岳阳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吴石先,联系电话:13607402318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