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岳阳县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1-1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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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及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岳阳县的18个入河排污口(2022年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治,已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实,我县同意完成验收。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已对18个入河排污口分别进行现场核查并通过,现将整治情况公示(详见附表)。

 

附件:岳阳县2022年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

 

 

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岳阳县2022年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

部正式编号

县(市、区)

正式命名

正式编码

详细地址

大类

源头

是否超标

溯源发现的主要问题

具体整治措施

整治时限

整改情况

现场核查情况

504

岳阳县

岳阳县麻塘办事处奥园誉湖湾西南150米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FF-430621-0001-QT-00

奥园誉湖湾楼盘西南150米入洞庭湖雨洪径流排口

其他排口

奥园小区地面雨水

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历史监测数据总磷超标、有生活污水混入,已完成封堵取缔

取缔封堵排口

2021年11月

对滨湖片区进行改建,原奥园誉湖湾楼盘西南150米入洞庭湖雨洪径流排口拆除。

市住建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492

岳阳县

岳阳县雅礼实验学校接入市政管网的1号其他排口

FF-430621-0009-QT-00

雅礼实验学校雨水排口

其他排口

雅礼实验学校地面雨水

COD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历史监测数据COD超标,已完成封堵取缔

将污水纳入城市下水管网,完成取缔

2021年11月

对滨湖片区进行改建,原岳阳市岳阳县雅礼实验学校接入市政管网的1号其他排口拆除。

市住建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31

岳阳县

岳阳县聚德仁和生态农业园西南300m处种植业排口

FF-430621-0014-NY-00

麻塘畔湖新村新垸组排入南北干渠排放口(岳阳县聚德仁和生态农业园西南300m处)

农业农村排污口

聚德仁和生态农业园汇流的种植污水

排污口周边垃圾较多

清理排污口周边垃圾。

2021年12月

定期清理排污口周边垃圾。

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487

岳阳县

岳阳县麻塘办事处畔湖新村新堤组生活污水排污口

FF-430621-0016-NY-00

麻塘办事处畔湖新村新堤组排污口(生活污水、雨水排入麻塘南北干渠)

农业农村排污口

周边生活居民汇流的生活污水

排口周边少量农户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存在环境风险

及时清运

2021年11月

排口周边居民生活垃圾已及时清运。

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37

岳阳县

岳阳县麻塘办事处八仙桥东1300米四新院大堤排渍口

FF-430621-0022-GQ-00

八仙桥东1300米四新院大堤沟渠混合水排入新墙河排口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周边养殖池塘、农田种植等各类混合污水

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排污口周边垃圾较多;水质超标

清理排口周边的垃圾,禁止上游500米范围内养殖坑塘投肥、投饵;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

2021年12月

定期清理排污口周边垃圾;已根据《岳阳县2022年“碧水攻坚站”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渔业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利部门、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476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樟树潭13组生活污水其他排口

FF-430621-0028-QT-00

荣湾湖村樟树潭片13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新墙河排口

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

荣湾湖村樟树潭片13组生活污水

COD超过《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排污口相关渠道不完善,未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对该排污口实施封堵,并纳入城市下水管网

2021年12月

原排口已拆除,居民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49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岳武村滨湖片水产养殖1号排污口

FF-430621-0036-NY-00

岳武村滨湖片镇林场鱼塘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至洞庭湖2号排口

农业农村排污口

岳武村滨湖片镇林场鱼塘水产养殖尾水

 

排口处损坏严重;

按照规范要求对排污口进行修善,防止垮塌;

2021年11月

已修缮排口。

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22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岳武村滨湖片水产养殖2号排污口

FF-430621-0037-NY-00

岳武村滨湖片镇林场鱼塘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至洞庭湖1号排口

农业农村排污口

岳武村滨湖片镇林场鱼塘水产养殖尾水

排口处损坏严重;

按照规范要求对排污口进行修善,防止垮塌;

2021年12月

已修缮排口。

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68

岳阳县

岳阳县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厂区雨水排口

FF-430621-0043-GY-00

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排入洞庭湖总排口

工业排污口

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

COD、氨氮、总磷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厂区长期停产,单次监测水质异常;强化监管后两次监测水质正常

定期监测,保障水质达标排放

2021年12月

原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已停产退出,且无复产计划;相关部门已加强该雨水排口监管。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20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鹿角港新码头雨水排口

FF-430621-0046-GK-00

鹿角港新码头雨水排入洞庭湖排口

港口码头排污口

鹿角港新码头汇集的雨水

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汇入污染水源

对码头雨水收集设施进行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应急排涝的雨水排口进行日常监管,确保无污水混排。

2022年12月

已对码头雨水收集设施进行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应急排涝的雨水排口进行日常监管,确保无污水混排。

市交通运输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45

岳阳县

岳阳县鹿角码头趸船废弃的生活污水其他排口

FF-430621-0050-QT-00

鹿角码头趸船生活污水排入洞庭湖排口

其他排口

趸船上的生活污水

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汇入

清理排口,设置标示牌,禁止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趸船停靠

2021年11月

已对趸船生活污水进行清理,并与污染物接收单位签订接收协议、制定转移台账,增设标识牌,禁止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趸船停靠。

市交通运输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48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洞庭纸厂废弃的厂区雨水排口

FF-430621-0054-QT-00

洞庭纸厂雨水排入洞庭湖排口(废弃洞庭纸厂东南150米)

其他排口

原岳阳县洞庭纸厂汇集的雨水

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汇入污染水源

取缔封堵排口

2021年11月

已取缔封堵排口。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60

岳阳县

岳阳县荣家湾镇黄茅港赵新辉养殖场废弃排口

FF-430621-0056-QT-00

黄茅港水库上游原退养赵新辉养殖场废水排口(原排入黄茅港)

其他排口

黄茅港水库上游原退养赵新辉养殖场废水

排污口已无用

取缔封堵

2021年12月

已取缔封堵排口。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10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万利杨食品生产废水排口

FF-430621-0064-GY-00

万利杨食品加工厂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入南北二号渠排口

工业排污口

万利杨食品加工厂生产废水

COD、氨氮、总磷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企业污水处理设备异常导致水质超标,后期监测达标

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树立标示牌

2021年12月

厂区雨污分流,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树立标示牌。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78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万利扬食品厂区雨水排口

FF-430621-0065-GY-00

万利扬食品厂区场地雨水排口

工业排污口

万利扬食品厂汇集的雨水

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汇入污染水源

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避免生活污水混入

2021年12月

厂区雨污分流,加强监管,避免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混入雨水排放口。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53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三江村东西四号渠南套电排沟渠排口

FF-430621-0066-GQ-00

三江村东西四号渠南套电排(入洞庭湖排口)

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三江村东西四号渠中汇集农田退水

渠道堆积垃圾

及时清运

2021年12月

定期清运渠道堆积垃圾。

市水利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556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湘江桥西70米北岸农村生活污水排口

FF-430621-0069-NY-00

三江村十组东西四号渠北岸雨水排口(大桥西侧70米)

农业农村排污口

三江村十组汇集的城镇雨水

渠道堆积垃圾

及时清运

2021年12月

定期清运渠道堆积垃圾。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

484

岳阳县

岳阳县中洲乡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雨水排口

FF-430621-0070-GY-00

湖南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三江村十组)

工业排污口

湖南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汇集的雨水

氨氮、总磷、COD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存在部分生活污水汇入污染水源

完善雨污分流,排污口树立标示牌

2021年12月

厂区雨污分流,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树立标示牌。

市生态环境部门已现场核查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