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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3-24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政办函〔201427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2014-度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

《岳阳县2014-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3 -12


 

岳阳县2014-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4-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岳阳县”这个主题,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谱写中国梦岳阳县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规范政府法制工作。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为突出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政府法制工作规则,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按照建设“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法治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平时监督检查与-终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加大现场检查验收力度,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1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07号)精神,开展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交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平衡发展。

(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深化转变政府管理服务职能

(五)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的承接工作,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府管理由重事前审批更多地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化。

  (七)全面推进社会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研究加强政府职能转移后的监管举措,实现社会管理共同治理。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效能和质量。

  (八)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切实改变重许可轻监管问题,实行“宽进严管”,更好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引导市场诚信经营,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九)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和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三、全面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配套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办法。

(十一)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在提交研究决定前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十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作出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或者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都要举行听证,并做好听证案例的发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至少发布1起听证案例。

(十三)建立行政决策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十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登记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申请审查制度,确保“零失误”、“零差错”。

(十五)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两-一清理”制度,在2012-规范性文件已清理的基础上,做好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十六)落实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查制度。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立即停止执行并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并通报。

五、深入加强行政执法政府监督

(十七)规范行政裁量权。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适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做好案例发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至少报送1起行政执法案例。

(十八)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十九)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政府批复组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积极开展县城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考评制度,重点开展以案卷评查方式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全县的行政执法水平。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十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二十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七、充分发挥法制咨询服务功能

(二十三)加强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

(二十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积极选聘法律专家和优秀律师进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

(二十五)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加强政府法制信息交流,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公布政府法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