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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学习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15 10:41 浏览次数:1

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8年5月31日,县长曾平原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会上专门学习了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会议强调,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岳阳县”的重要内容。会议指出,要将城市棚户区的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岳阳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拆迁产权调换实施细则》《岳阳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产权调换房源筹集与限价实施方案》,确保征收、补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要按法定要求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棚户区改造稳定、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