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3-09-29 00:00
浏览量:1 | | | |

  红网岳阳县站9-29讯(本站记者 彭会 通讯员 万森)9-29,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中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县洞庭供水公司股权转让、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经办服务工作和成立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有关事宜,审议《岳阳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阳县电子政务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2013—2015-)》,《岳阳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勇,副县长易新岳、王卫兵、周里、刘四清出席。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关于县洞庭供水公司股权转让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向湖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县政府所持股份,同时要把握好确保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的债务清零,妥善安置现有人员,确保公益性、政策性用水优惠落实,新建管网由收购方与岳阳县双方共同投资建设四条底线。会议要求,要加快谈判进程,尽快达成一致协议;积极稳妥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确保县洞庭供水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关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经办服务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县卫生局提出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经办服务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卫生部门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调,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服务的监管。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岳阳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同意组建岳阳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会议要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调研,积极稳妥推进这项工作;妥善处理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和遗留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求各涉及到职能调整的相关部门,顺应形势,顾全大局,积极支持,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