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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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7

1-19,县长曾平原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选址、县城区网格化建设、学院路延伸线土地收储及征地拆迁、岳阳县荣湾外滩和盛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征缴、县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公田镇中心学校整体搬迁、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环保督察、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招商和向红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第三期临街一、二层门面改变土地用途等有关工作,研究审议《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法》、《岳阳县河道采砂政府经营实施方案》和《岳阳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研究调整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选址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工业园关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选址方案比选情况汇报。会议认为,选址荣家湾镇方案与选址新墙镇方案相比,选址荣家湾镇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北能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北地块,厂区地质条件较好,建设土方工程量小,有利于工程建设;地势较为平坦,可利用现有污水管网,有利于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收集和处理,降低建设成本。会议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1.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备用水源取水口的约束性条件和建设成本,会议原则同意选址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北建设县生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县生态工业园为该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荣家湾镇负责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协调。

3.建设资金由县城建投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接,积极争资争项,能采用PPP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则尽可能按此方案招商建设与运营。

会议要求,要科学设计,认真调查核实设计容量,综合考虑建材园管网对接;要依法依规依程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设模式,公开招标;要加快推进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征拆进度,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二、研究审议《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会议原则同意县房产局提出的《岳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请县房产局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请县政府法制办把关后,按程序发文。会议要求,《实施细则》出台后,房产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快相关政策配套,认真抓好《实施细则》实施工作。

三、研究县城区网格化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县综治办提出的《岳阳县城区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原则同意按照“先城区、后农村”的建设原则,先期启动荣家湾镇中心城区网格化建设,先试先行,稳步推开。

2.建设经费由万东同志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提出具体方案,县财政局逐项核实审定。网格长基础工资为300元/人·-,对网格长提供有效信息的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县综治办研究提出。

3.网格化建设原则上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设模式,结合智慧县城和平安县城建设成果,整合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4.县城路牌设置,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四、研究审议《岳阳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听取了县综治办关于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治疗和管理,是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县综治办提出的《岳阳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实施办法》,请县综治办综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职责,加强与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家属的联系,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要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和认定,及时落实管控服务措施。要强化乡镇和部门职责,各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及时排查,及时报告;各部门各司其责,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要强化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残联、人社、民政、卫计等部门有关政策,统筹保障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要强化部门联动和组织领导,建立岳阳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万东同志任召集人,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单位为成员。

五、研究向红公司棚改区第三期临街一、二层门面改变土地用途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向红公司棚改区第三期临街一、二层门面改变土地用途有关事项的情况汇报。向红公司请求对棚改房第三期临街第一、二层门面6503平方米土地用途进行变性,变更为出让商业用地,并请求县政府对其棚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给予支持。

会议认为,向红公司棚改区第三期临街一、二层门面由向红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没有占用中央和地方棚改项目资金,没有计入棚改项目规划建设的住房建设范围,可以依法依规变性为商业用地。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原则同意由县收储中心将向红公司棚改区第三期临街一、二层门面收储,并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出让。

2.鉴于过来向红公司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且利用闲置土地建设该项目,如向红公司竞得,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原则同意在土地出让纯收益中安排50%用于支持向红公司棚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具体拨付由万东同志牵头,县财政提出具体方案。

3.税务部门对该项目土地变性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要依法征缴。

六、研究荣湾外滩及盛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规费征缴有关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荣湾外滩及盛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规费征缴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当前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商品房库存积压严重,要深入贯彻中央“三去一降一补”政策精神,在尊重历史、尊重法治的前提下,支持和帮助房地产市场走出困境,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关于荣湾外滩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征缴。鉴于原已签订协议后部分规费收取标准出台了新的政策,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办理施工许可时的最新收费文件标准征缴规费,服务性收费按原协议约定的标准的70%收取,新型墙体材料按征缴标准的30%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和水利建设基金除外)按征缴标准的50%收取。

2.关于盛园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征缴。由于该项目不在老城区范围内,是利用原有存量土地,不涉及危旧房屋拆迁还建,该项目不适用旧城改造类建设工程项目优惠标准。请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房产局对该项目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意见。

3.请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贸促会参与,进一步理清建设工程项目规费征缴政策,对《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与一票制收费的实施意见(试行)》(岳县政办发〔2014〕5号)进一步完善,按程序重新发布,并抓好文件实施。

七、研究学院路延伸线土地收储及征地拆迁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学院路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关于学院路延伸线土地收储及征地拆迁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学院路延伸线项目建设,是我县加快对接市区、借势发展的重要契机,是土地收储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的尝试。会议要求,要高度统一思想,坚持项目建设征地与土地收储征地一并抓、坚持近期土地储备与远期土地储备结合抓、坚持土地储备与控建拆违结合抓、坚持征拆包干与集中支付和接受监督结合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土地收储工作。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原则同意成立学院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易治国同志任指挥长,杨前进同志任副指挥长,吴跃中同志协助,县公路、国土资源、财政、发改、林业、公安、城建投、环保、规划等部门和新开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续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要优化设计,争取支持。县公路部门要尽可能结合实际情况,争取学院路延伸线与107国道平交口设计等设计优化;县指挥部要积极与市相关部门协调,全力争取以奖代投资金。

3.要科学确定土地收储范围。具体由吴跃中同志牵头,易治国、杨前进同志参与,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林业局实地勘察,共同确定土地收储范围。

4.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尽快发布道路建设红线范围内及土地收储范围内的征拆公告;尽快完成征拆数据采集及测算,编制好征拆方案,征拆资金一并打包给新开镇,由新开镇负责土地征拆工作;对完成征拆的地块要抓紧报批。新开镇要加快土地征拆协议签订,2017-春节后全面启动征拆工作,力争3-底前完成道路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征拆任务,5-底前完成储备用地范围内的征拆任务。县城建投要调度好项目建设资金。

5.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储备土地业主单位为县城建投,储备土地管理责任单位为新开镇。县财政给予新开镇控建拆违和储备土地管理经费适当支持。

6.有关经费安排。县财政安排新开镇2016-度控违拆违工作经费30万元,安排新开镇红线放样、挖沟工作经费10万元,安排指挥部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八、研究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政府经营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砂管局关于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加强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保护生态资源,确保开采、销售、运输行为依法、科学、有序,实现较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对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实行政府经营势在必行。对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实行政府经营是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统一的必由之路,是依法治湖的现实需要,是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会议原则同意县砂管局提出的河道采砂政府经营实施方案,请县砂管局、县政府法制办结合会议所提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2.原则同意成立岳阳县东洞庭湖采砂管理与涉湖税收征收管理领导小组,由曾平原同志任组长,付学文、杨前进同志任副组长,张奕同志任执行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付鸾声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3.抓紧开展政府经营前期准备工作。一是人员尽快到岗到位。请县砂管局商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尽快提出人员配备方案,选优配强工作班子,确保春节前到岗到位。二是装备尽快配备整合到位。对趸船、公务船、监控系统及必要的执法用具,要整合资源,尽快整合配备到位。三是人员培训到位。按照培训方案,系统开展好业务、技能、法规、廉政等有关培训,确保培训实效。

会议要求,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加快推进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政府经营各项工作。

九、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有关迎检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环保局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迎检工作及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开展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会议原则同意县环保局提出的《岳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请县环保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2.原则同意成立岳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曾平原同志任组长,胡秉阳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团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环境保主体责任。要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明确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加强调度督办,确保安全有序。

十、研究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方案

会议认为,切实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提升资金效益和工作效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组建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大势所趋。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原则同意会议所提《岳阳县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组建方案》,由吴跃中同志任重点办主任,周建军同志任常务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10-12名工作人员,选优配强工作班子。抽调人员纳入原单位考核。

2.原则同意将原司法局三楼作为县重点办办公场地,请万东同志负责协调。

3.县财政安排县重点办开办经费50万元。

会议要求,要坚持高位推动,加快机构组建;要强化横向协调,相关单位全力支持;要齐抓共管,严格管理,优化审批程序。

十一、研究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招商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招商有关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几-来,荣湾湖建设开发卓有成效,加快了县城北靠,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当前,面对国家统筹城乡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建设的历史机遇,为加快县城扩容提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招商势在必行。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招商做了大量前期工作,通过广泛接触和洽谈,一致认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投资有实力、有诚意,该公司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度高,在长沙、宁乡等多地有成功的开发项目,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会议要求,要充分看到招商的良好机遇,要以开放的心态建设荣湾湖,要以务实的方式推进建设。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原则同意与五矿二十三冶就荣湾湖建设开发项目进行战略合作,县政府授权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20%:80%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合作运营公司。

2.原则同意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拟订的《岳阳县基础设施PPP项目与土地收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岳阳县基础设施PPP项目与土地收储核心边界条款》,请县荣湾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与合作方的对接,商县政府法制办对协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请袁陆保、胡秉阳同志把关后,报县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十二、研究公田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有关事项

会议认为,随着招生范围内常驻人口逐-增长,当前公田镇中心小学“大班额”现象严重,学位严重缺乏,办学条件收到严重制约。加之学校紧临公路,建校时间较长,安全隐患多。鉴于上述现实情况,中心小学选址搬迁迫在眉睫。

会议就有关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1.坚持政府投资、部门争资的基本原则。县财政安排公田镇中小小学整体搬迁一期项目建设经费1800万元,请县财政局、县城建投提出具体支持方案。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要积极对接,全力争资争项,争取政策支持。

2.由公田镇政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土地征收、施工环境协调及项目实施。学校建设外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公田镇负责,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要全力支持公田镇中小小学整体搬迁。

3.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尽可能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县教育体育局、公田镇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要对学校建设建筑质量和安全从严把关,确保建设安全和质量安全。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全力支持公田镇中心小学建设;坚持教育主导不动摇,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实事;坚持县乡联动不动摇,以最优的环境加快建设,确保2018-春季如期招生。

十三、研究调整有关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原则同意调整岳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岳阳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还就有关人事任免进行了研究。

出 席:曾平原,万 东,吴跃中,周 里,彭碧芳,

胡秉阳,杨前进,张 奕,王 靖。

列 席:易治国,周建军,胡团生,毛一民,吴承棉,

侯练兵,黄甲地,续 涛,侯小波,李凌东,

袁文琪,姚正大,梁绪望,张忠新,李凌峰,

万次龙,陈 铭,任三星,方 兴,钟九生,

刘 滔,李君梅,刘修平,袁干保,李 航,

刘传雄,王满星,彭 华,戴学斌,任小军,

谢雨星,方曙光,刘卫兵,付鸾声,陈君辉,

李天怀,荣旭东,陈 雄,谢 斌,柳卫平,

刘 遂,陈 琳,邹三龙,邹飞跃,任新庆,

王 敏,刘亮甫,黄 洋,李干取,王四清,

李德军,毛红波,王 勇,孙荣华,任 畅。

请 假:洪国明,杨 谦,付学文。

记 录:李三军。

分送:县委书记、副书记,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列席会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