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广播电视台   2018-08-1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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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岳阳县广播电视台单位概况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负责岳阳县广播电视中心的节目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及中央、省、市级广播、电视的转播工作;负责拟订县本级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查广告播出,开展相关经营;负责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以及开发应用;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建设与维护,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部门决算构成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全台共有干部职工163人,其中在职人员105人,退休人员48人,三性用工人员10人。台机关内设职能股室有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产业发展办。下设广播电视新闻中心、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发射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农网中心、广告管理服务中心等6个二级机构。除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心外,其他二级机构财务由台机关统一核算。

二、2017年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额1962.27万元.支出总额为1962.2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额196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31.7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06.56万元,上年结转村村响项目资金62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支出总额1962.27万元.

1基本支出87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3.04万元,占总支出的28.69%,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65.6万元,占总支出的8.4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0.26万元,占总支出的7.66%,

2、项目支出1083.37万元。其中广播电视村村响项目支出924万元,占总支出的47%,其他资本性支出159.37万元,占总支出的8.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6.56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6.56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38.27,比上年增加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3.0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65.6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0.2万元、村村响项目支出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9.37万元。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村村响项目补助资金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岳阳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38.27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878.9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563.04万元(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万元(3)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50.2万元;

2、项目支出459.37万元。(1)村村响项目支出300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159.3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决算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我台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车辆封存,但为配合县里的中心工作,产生的少量租车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县广播电视台无政府性基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8.27,比上年增加40%。,主要原因为村村响项目补助资金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广播电视台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59.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广播电视台共有车辆0辆,因公车改革,车辆已移交公车平台。

本级及所属的决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242.3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类资产145.99万元,通用设备(广播电视及有线网络资产)1018.3万元,家具用具类办公设备78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台党组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全台干部职工人员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勤奋工作,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舆论宣传,全省领先。台党委始终坚持“宣传立台”的理念,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四大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三贴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活动,把时政性与民生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升,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今年来,我台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发挥和提升了主流媒体的作用。一是精心组织策划。针对县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开辟了《扶贫攻坚》、《治陋习树新风》、《三帮三带抓党建促扶贫》、《百日攻坚》、《文明创建进行时》、《最美扶贫人》、《巡察利剑》等16个电视新闻专栏,围绕党的十九大召开,策划了《前进路上—我们这五年》和《走进新时代》两档15期系列报道,围绕即将召开的县人大政协两会,策划了《我们的2017》--共18期全县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报道。截止12月底,我台共播发电视新闻2560余条,制作播出电视专题片8个,制作公益广告6条播放1万多次。对外宣传方面,我台大力实行上稿奖励制度,向上级台上稿同比去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截止11月底,我台向中央台上稿2条,湖南卫视新闻联播上稿11条,湖南经视新闻上稿5条,岳阳新闻上稿92条,拍摄制作的铁山水库风光宣传片在湖南卫视午间新闻多次播出,拍摄制作的人物专题《贫困村的外省第一书记》被选送参加全省最美扶贫人微视频评选。

(二)事业建设,突飞猛进。台党组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把提高广播电视的传播力、覆盖率和影响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推进高标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拓展全新广播电视业务,为广播电视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完成广播电视中心整体搬迁。根据岳县府阅[2016]5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同意将原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整体规划转给我们电视台。今年来,在台党组领导下,科学规划、兢兢业业、真抓实干,于10月19日顺利完成整个广播电视大楼的整体搬迁。通过这次整体搬迁,筑牢了我们广播电视宣传主阵地,确保了安全播出。

2.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村村响”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村村响”是一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今年的民心实事工程之一。我县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安装任务为15000套,其中专门安排了全县58个贫困村贫困户“户户通”1357套。到2017年11月底,我台已全部完成15000户的安装任务,1357户贫困户全部免费安装,彻底解决了全县贫困户收看电视难的问题。广播“村村响”工程也于今年6月全部安装完毕。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支出、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广播电视台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广播电视台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