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9-1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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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建筑业、村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供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住房保障管理、组织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㈠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岳阳县人民放空办公室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局机关内设股室21个: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人防工程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勘察设计股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地产市场开发管理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供排水管理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岳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岳阳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住房保障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股。局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3个: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公用工程维护中心。局下设正股级事业机构7个:县城建档案馆、县建设执法大队、县房地产监察大队(与建设执法大队合署办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县建设规划勘测设计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以及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即岳阳县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岳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岳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岳阳县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8,022.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1,173.76万元,增长309.14%。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大部份城建项目业主单位调整为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导致项目建设资金大幅增长(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城市黑臭水治理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1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5.39万元,占80.3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3.98万元,占15.91%。事业收入5.00万元,占0.02%。其他收入755.84万元,占3.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44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2.52万元,占21.4%,项目支出13,712.59万元,占7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915.72万元,与2018年6,379.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535.82万元,增长321.88%。主要原因是: 因机构改革,大部份城建项目业主单位调整为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导致项目建设资金大幅增长(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城市黑臭水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4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70.00万元,增长140.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增加了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黑水臭水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4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2,357.31万元,占15.36%;城乡社区(类)支出3,025.12万元,占19.71%;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类)支出9,965.28万元,占64.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5%。

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年初预算为9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原因为:因机构改革,财政根据我局业务活动开展需要,即加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追加部分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0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需要增加了预算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

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管理

年初预算为25.00万,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持平。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

年初预算为3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年初预算为6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2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数1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了部分预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棚户区改造

年初预算数为5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6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财政根据我局2019年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预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15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9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财政根据我局2019年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的预算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2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10万元,实际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2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持平均为0.00万元;2019年度公务用车添置数为0辆(仅保留了人民防空及建筑市场执法执勤车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费为3.99万元比预算减少运行费8.0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改革,减少公务执行车辆的运行开支;公务接待费为4.60万元比预算减少5.50万元,减少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9年度本部门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8.59万元,同比上一年减少27.50万元,减少了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9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7.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预算单位,相应减少公务执法执勤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4.60万元,同比上年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活动开展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9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4.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的主要原因本部门2019年度未添置新车,另是因机构改革减少公务执法执勤车,仅保留了人民防空及建筑市场执法执勤车2台。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是维护费2万(其中人民防空执勤车更换警报等维护1.2万元、建筑市场执法车维护费0.8万),油料费1.99万(即人民防空执勤车油料费1.1万元、建筑市场执法车油料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即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7个、接待人次10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263.9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5.91%。本年支出1,17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项目支出1,17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93.98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学以创业,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扩大知识涉猎范围,不断吸收新思想、新观念、新精神、新经验、新方法,并结合本职工作、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切实形成了属于自身的思维模式、工作经验和群众方法。

二是加强管理。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量体裁衣、量力而行,合理使用各种经费,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坚决克服讲排场、比场面、轻实效的现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9年县财政安排我局项目经费16,649.3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支出3,100.00万元于洞庭湖沿湖治理、城镇黑臭水治理;城市建设支出3,882.50万元及其他资金支出23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207.9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项目等。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我局项目经费支出为13,712.50万元,其中:用于洞庭湖沿湖治理、城镇黑臭水治理2,357.30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40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配套项目及其他保障性居工程项目9,955.20万元等。项目支出均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费用支出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加强审核,合理支出,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尤其涉及到城建、污水与垃圾项目的资金预算。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即设立了由局长姚正大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肖朝辉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计股长胡琼波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邓有林、周银华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修改制定了《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3、确保实施到位。要求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制定出台了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绩效评价和“三公”经费公开实施管理细则,各单位必须将评价管理职责到岗、到人,严格执行评价管理办法,不走过场,并结合评价结果进行总结,确保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稳步推进。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19万元。降低18.43%,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 9.1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新增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在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427.96万元,其中:办公费39.63万元、印刷费29.82万元、咨询费6.7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13.62万元、邮电费4.34万元、物业管理费1.31万元、差旅费17.88万元、维修(护)费53.00万元、租赁费13.16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4.70万元、公务接待费4.60万元、专用材料费5.63万元、劳务费32.08万元、委托业务费889.98万元、工会经费105.29万元、福利费2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9.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96万元等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等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补助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