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2-07-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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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发〔2014〕6号)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22〕65号)文件要求,为高标准地完成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副主任许石定任组长,计财股长谢芳芳任副组长,计财股宋颖、周艳、刘红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股。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部署和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内容及步骤

(一)组织本系统学习《通知》精神并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根据县财政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和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将评价指标进行具体细化、量化。评价内容包含整体支出绩效和专项支出绩效。

(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2、按评价指标对整体支出绩效和专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填写《绩效评价自评表》;

3、根据整体支出、专项支出实际情况和填报说明,规范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汇总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最后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财政局绩效股。

三、需报送的材料

(一)绩效评价报告和自评表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本)。

(二)其他相关材料:

1、根据单位实际量化细化后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表;

2、财务管理制度;

3、绩效自评方案、项目管理制度等。

4、2021年12月份收支明细表。

四、要求

各单位、各股室(站、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要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要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