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总工会   2019-08-2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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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县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总工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①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湖南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围绕大局,结合岳阳县实际,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② 贯彻执行全总、省总的决议,依法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县总直属单位的工作。

③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政府和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订;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④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⑤协助管理下级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责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⑥受政府委托,承担省、市、县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⑦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⑧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总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的群团组织,按岳县委2002-54号文件机构编制规定批准为正科级单位。县总工会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民管部、法律保障工作部、财务部、经济工作部、女工部、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女工部);2个下属单位:工人文化宫、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1名,三性用工4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22人,离退休10人,职业化工作者4人。

第二部分  岳阳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因此本次决算公开的相关数据为2018年度本级决算和二级机构的汇总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决算数251.62万元,总支出决算数251.62万元。

总收入与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0.77万元,减少了8.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模、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经费等。

总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0.77万元,减少了8.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与收入减少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决算数25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251.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8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占比55%,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比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比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0.77万元,减少了8.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模、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0.77万元,减少了8.25%,主要是减少了与收入减少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6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重是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0.77万元,减少了8.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模、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经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2万元。基本支出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6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56.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93万元,津贴补贴52.06万元,住房公积金16.07万元,抚恤金0.7万元,退休费40.5万元,医疗费1.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办公费4.12万元,印刷费6.9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2.45万元,邮电费1.04万元,物业管理费5.47万元,差旅费3.52万元,公务接待费3.51万元,劳务费5.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减少了劳模、职工之家等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2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人员经费202.8万元,占比80%,公用经费48.82万元,占比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5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5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3.49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5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减少了8.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动;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5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减少了8.25%;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 3.51万,公务接待87批次875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3)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1)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整体绩效表目标25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2.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82万元。

我单位深入开展基层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慰问困难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职工文化建设,扩大职工书屋建设覆盖面,创建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提升职工技术水平;加强纪检、经审监督管理职能,各项工作均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2)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2 万元,比2017 年减少14.53万元,降低2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劳模、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附表:岳阳县总工会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