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单位   2018-08-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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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体表

3、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表

8、“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委政法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岳阳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岳阳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岳阳县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执法监督室、政工室、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等5个科室。其他机构:610办公室(加挂岳阳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国安办、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二)现有在职干部19人,退休6人。

(三)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三、岳阳县委政法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4.72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一般公共服务373.8万,项目资金450.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2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4.72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正常工资增长及保平安项目综治维稳、网格化建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4.72万元,预算内资金824.72万。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支出总计824.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3.5%,其他支出40.8万元,占总支出的5%;项目支出450.92万元,占总支出的55%。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824.72万,全部为公共财政拔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24.7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24.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万,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其他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450.92万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网格化建设、维稳、反邪教、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处理、重症艾滋病收治、禁毒专项、国安专项、铁路护路联防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8万元,为我委一般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单位人员经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3.8万元,限额5.5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规范审批,严格控制支出。

(2)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比去年大幅下降,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封存处置。

(3)出境费用:0元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本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实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本单位使用县委办办公用房,通用设备及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共计770107元。

3、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委本委政府采购总额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44万元、网格化购买服务43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县2017年综治民调进入全市先进县行列,全年无涉稳事件,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完成了荣家湾镇、公田镇、长湖乡、月田镇和新开镇5个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完成了荣家湾镇4个居委会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社康社戒执行率达92.4%今年来,在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干部团结一致,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一手抓当前,从严从实从细保平安、护稳定,一手抓长远,深入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新成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