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政法委   2020-09-1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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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县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法委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岳阳县、法治岳阳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工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执法监督室(法治室)、宣传教育室。实有人员27名,在岗在编19人(含公安借调3人),退休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岳阳县委政法委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本单位没有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1,408.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212.49万元,其他收入11.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4.39万元。详见《2019年度县直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收入比2018年增加633.82万元,增加81.84%,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经费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2019年支出总计1,408.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64万元,分项为:基本支出354.05万元,系保障我单位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70.59万元(含其他收入支出11.3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民调、平安创建、网格化建设、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工作、铁路联防等。年末结转和结余283.62万元。2019年支出比上年增加633.82万元,增加81.84%。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经费的投入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223.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212.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07%,其他收入11.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1,1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1.48%,项目支出770.5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68.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396.88万元,比上年增加622.44万元,增加80.37%,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96.88万元,比上年增加622.44万元,增加80.37%。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经费的投入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13.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99%,比上年增加338.82万元,增加43.75%,增加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经费的投入及扫黑除恶项目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11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6.31%,公共安全支出472.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42.41%。,农林水支出14.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稳救助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网格化建设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9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异动及工资调标追加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53万元,支出决算为5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追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毒重症艾滋病送治经费追加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控及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追加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村建设资金追加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贫奖励金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19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66%;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7%,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4.68万元,主要原因是税费改革后社保费由原来的财政缴纳改为单位缴纳及在职人员增加两人和政策性人员调资、对口扶贫村和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投入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为我委一般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及工资福利等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单位人员经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总额年初预算4.1万元,支出决算3.2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县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1)公务接待费:3.2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82万元,减少了20%,减少原因主要是规范审批,严控支出。

(2)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因为岳阳县实行公车改革制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

(3)出境费用:0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6%。其中公务接待费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6%。公务用车费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因为岳阳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用画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辆。出境费用2018、2019年均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共接待90批次730人。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委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2019年12月政法委人员编制数19人,在职人数19人,在职人数控制率100%。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了100%,做到了物尽其用。“三公”经费合计3.28万元,比去年减少0.21万元,下降6%。“三公”经费支出每年递减,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率达到100%。自实行公务卡刷卡制度以来,我委公务刷卡率一直在8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预期目标。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信访维稳秩序明显好转,扎实推进网格化和综治中心建设,今年新完成6个乡镇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初见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今年我县省级公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1.05分,高于全省和全市平均分。与去年相比,提升了3.96分。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 万元,比上年增加28.43 万元,增加33.82%。主要原因是对口扶贫村和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投入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委托业务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支出 80万元,服务类0万元。另外: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实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本单位使用县委办办公用房357.5平米。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327.75万元,其中:办公费10.42万元、印刷费105.28万元、咨询费6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8.1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5.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66万元、租赁费17.73万元、会议费13.19万元、培训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3.2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3万元、委托业务费11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6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政法委2019年度县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