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王海波   2021-08-2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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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交警大队2020年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事故责任,依法进行调处。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大队没有所属二级机构,因此2020年度部门决算仅为本级决算,共内设股所队16个:内务中队、法制中队、行装中队、科技所、处罚中队、农管中队、城关中队、新墙中队、公田中队、新开中队、122中队、秩序中队、客管中队、快处快赔、车管所、驾管所。现大队在职人员共182人,其中聘用人员为108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211.5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69.12万元)与上年收入总计相比增加 612.41万元 增长23 %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大队辅警人数增加,提升了相应的待遇水平,增加了辅警的人员经费,新购入警车及红绿灯一批,增加了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2020年度支出总计3211.54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5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6.89万元,增长1%,主要是因为2020年我大队辅警人数增加,提升了相应的待遇水平,增加了辅警的人员经费,新购入警车及红绿灯一批,增加了固定资产购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4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2.42万元,占98.69%;其他收入40万元,占1.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大队全年支出295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55万元,占86.58%;项目支出396.92万元,占13.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0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69万元,增长6%,主要是因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大队辅警人数增加,提升了相应的待遇水平。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16.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大队旧警车报废,新购入警车一批;红绿灯、电子卡口的维护和改造费;中队建设及信息化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大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比2019年度增加55.2万元,增长1.93%。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20年我大队辅警人数增加,提升了相应的待遇水平;大队旧警车报废,新购入警车一批;红绿灯、电子卡口的维护和改造费;中队建设及信息化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6.0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16.0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6.02万元,其中,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多出部分应列入一般执法办案。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

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信息化建设为未完工项目。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

年初预算为221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根据我单位从事行政执法、侦查办案追加了预算。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财政追加了其他公安方面的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0.81万元,占比39.12%,比上年预算增加65.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05.86万元,占比61.88%,比上年预算增加78.4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23万元,2020年初预算168万元,完成比年初预算的81.09%,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1.77万元,减少23.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2.17万元,预算支出为3.00万元,接待人数4人/次,接待次数为42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134.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5.2万元),预算支出为16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5.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3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6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主要原因是现有执法车辆不满足执法办案需求,临时增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主要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23.00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3万元,其中:比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增加2.17万元,接待人数4人/次,接待次数为42次,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案等接待开支,比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109.7万元增加24.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2.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队公务车办案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6.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17万元,公务接待人数4人/次、接待次数为42次,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06万元,其中购置金额为3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2万元,(包括油料费64.03万元、修理费21.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2万元)更新公务用车4辆,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大队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2959.47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本大队基本支出2562.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140.81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421.74 万元。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368.46万元,包括(1)公务接待费2.17万元,比县财监年初核定基数3万元减少0.83万元;(2)公务用车运维费95.2万元,按全大队实有公务用车计算,平均每辆车耗费7.3万元,公务用车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以内;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8.86万元,主要是购置新车。(3)全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评价年度内全局“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较好。

(二)专项支出

2020年全局专项支出396.92万元,其主要项目包括:办案支出、信息化建设等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全年全县交通秩序得到良好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单位整体绩效评分98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5.86万元,比2019年增加78.48万元,降低5.9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维修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53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1264.06万元,其中:办公费49.71万元、印刷费18.64万元、咨询费1.99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99万元、电费36.58万元、邮电费62.38万元、物业管理费5.86万元、差旅费22.19万元、维修(护)费65.08万元、租赁费66.8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43万元(用于参加交警系统业务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省市交警系统业务培训)、业务招待费2.17万元、专用材料费78.68万元、被装购置费23.82万元、劳务费277.33万元、委托业务费247.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2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020决算.xlsx2020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