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步仙镇2024年度财政预算公开
来源:步仙镇   2024-05-28 15:16
浏览量:1 | | | |

岳阳县步仙镇2024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步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收入预算情况

    3、支出预算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预算安排情况

 二、步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五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2、强化全过程管理。

第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步仙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主要承担着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单位包含政府机关及5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职干部79人、退休28人。

 三、镇财政预算单位构成:由政府机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构成。

 第二部分公共财政预算

 一、202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镇2024年度预算收支总计2083.1万元,比2023减少140.3万元;收入减少变化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控制财政日常管理开支

2、收入预算情况。我镇2024年度收入2083.1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79.1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6.85万元上年结余17.1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2024年度支出20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1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 ;教育支出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农林水支出4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金融支出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万元;预备费支出63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镇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3万元,跟2023年预算数3万元不变。

二、步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公共财政决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乡镇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第五部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项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12月31日止,步仙镇政府无债务。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24年步仙镇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共1779.15万元,其中基数补贴41.73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94.72万元、税收返还9万元、税改转移支付49.97万元、工资转移支付30.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77.29万元、体制补助68.4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725.76万元、县财政负担医保金1.5万元、其他收入455万元、水电整治经费2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7万元,公务用车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

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2024年元月我们在进行财政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资金总额2223.4万元。

2、强化全过程管理。

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应用各环节,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系统。特别是要将绩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从源头防止损失浪费。

第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岳阳县步仙镇2024年财政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