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三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2019-06-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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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人〔2019〕2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三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三军同志任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邹三龙同志任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姜宏毅同志任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长(兼)。

根据《岳阳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部分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原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主任(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