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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17 10:30 浏览次数:1

  

岳县人普〔2020〕1号

 

 

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按照《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函〔2020〕46号)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现将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

 

 

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5日

 

岳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县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统计局

1、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普查摸底、普查试点、入户登记、人口复查、质量抽查,负责乡镇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3、负责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人口普查资料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汇总上报、数据库建立及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发布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依据《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普查的法规制度,依法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活动。

二、县委宣传部

1、负责全县人口普查的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和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文化艺术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动员;

2、协助县人普办制定全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编制宣传提纲,部署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做好各项普查要事的宣传报道;

4、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宣传月活动;

5、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县发改局

1、协助制定普查工作有关政策,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2、负责人口普查有关项目的立项、组织、指导工作。

四、县公安局

1、负责制定全县户口整顿方案,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及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2、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按照行政区划的范围提供现有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未上户口、未销户口等相关基础资料;

3、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负责强制戒毒人员和依法逮捕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4、组织基层派出所协助普查员开展现场登记工作;

5、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五、县卫健局

1、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负责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

3、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4、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六、县自然资源局

1、负责制定全县房源清查方案,组织开展房源摸底工作;

2、负责提供数字化地理影像资料和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

3、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4、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乡镇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七、县住建局

1、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协助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所辖住宅小区的人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员深入各居民小区开展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2、负责协助各级普查机构做好建筑领域企业和在岳施工的建筑工程队的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3、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不定期地对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八、县委统战部

1、协调配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2、负责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3、负责协调港澳侨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九、县教体局

1、配合做好普查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2、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十、县民政局

1、根据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全县行政区划冻结工作;及时向人口普查机构提供有关行政区划资料,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地址编码工作;

2、协调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火化死亡人口相关行政记录;

3、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普查工作。

十一、县人社局

1、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参保信息比对工作;

2、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事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县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十二、县商粮局

1、负责对商贸企业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和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商贸企业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十三、县文旅广电局

1、负责协调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报道,做好普查知识专题宣传和普查工作跟踪报道;

2、做好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人口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凡人口普查全县性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3、督促、指导星级旅游饭店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指导、督促旅游景区、景点做好人口普查环境宣传工作。

十四、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普查工作;

2、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农村居民普查登记工作。

十五、县工信局

1、负责对管理行业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和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工业企业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十六、县司法局

1、负责重症涉毒收治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2、负责人口普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十七、县财政局

1、负责协调做好县本级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2、为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提供政策支持。

十八、县市场监管局

1、负责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和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十九、县东管办

1、负责东洞庭湖管理区范围内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十、县经济研究中心

1、负责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开发利用。

二十一、高新园区

1、负责对高新园区内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2、协助和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高新园区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二十二、县人武部

1、负责做好部队营区所在地现役军人、职工、工勤人员以及家属等相关人员的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指定的人口普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