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索菲特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10-1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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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矿山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洪山洞片

建设单位

岳阳索菲特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索非特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矿山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取得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岳县环评批[2019]34号”,并于2020年7月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30600750614669U001Z)。该项目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3441.29m2,公司拟变更生产工艺流程,增加抛丸、静电粉末喷涂工序,故重新报批“矿山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8138 m2 ,其中生产厂房(一)设置机加工、装配、焊接、组装、抛丸、喷漆工序等工序,生产厂房(二)设置静电粉末喷涂生产线。项目外购零配件与钢材经钻孔、车削、电焊、组装、抛丸、喷漆(或喷塑)等工序生产矿山机械设备,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②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2)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③静电喷涂、烘烤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高排气筒(DA003)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汽车制造的排放浓度限值。④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汽车制造的排放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的纳污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抛丸机、弯管机、钻床、铣床、剪板机、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漆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需暂存的废钢丸、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渣、抛丸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分类收集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