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 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2020-06-2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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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有效恢复全县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

二、全面禁捕区和禁捕期的界定

自2019年12月20日零时起,我县东洞庭湖水生生物保护区(具体为洞庭湖口铜鱼短颌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等)水域,永久性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我县东洞庭湖与长江、湘江、沅江岳阳县段除上述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暂定10年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新墙河全域禁止生产性捕捞。

三、禁捕的具体举措

在我县东洞庭湖、新墙河建立全水域电子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固定巡查和流动巡逻,以及设立陆地检查站日夜监管和岸上全线监管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管理机制,确保全水域、全天候监管到位。

县渔政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及属地乡镇要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在禁捕水域开展定点式侦察、常态化巡查等执法行动,确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文件: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