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政府   2018-12-03 14:49
浏览量:1 | | | |

岳县政办函〔2018〕21号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筹),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18年国家、省、市确定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筹),各县直单位以及各驻县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

(详见附件2、附件3)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县政务公开办具体承办。

四、结果运用

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并作为岳阳县2018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部分评分(按分值权重折算计分)和2018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附件:1.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2.岳阳县2018年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政务

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3.岳阳县2018年县直及驻县单位政务公开政务

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筹)

二、县直及驻县单位

县发改局    县卫计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安监局    县农机局    县教体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规划局    县信访局    县科技局

县人社局    县房产局    县工信局    县司法局

县渔政局    县统计局    县档案局    县审计局

县移民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公路局

县民宗局    县烟草局    县盐务局    县人防办

县邮政局    县东管局    县砂管局    县经管局

县建材办    县扶贫办    县城建投    县贸促会

张谷英管理处    县广播电视台     县供电公司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县人民银行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台创园    县交警大队

县商务粮食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交通运输局

大云山管理处    县文旅广新局   县畜牧水产局

县编办      县残联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附件2

岳阳县2018年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政务公开

(65分)

公开建设规范性

(30分)

载体建设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有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会议记录,有宣传栏、宣传窗等除门户网及其他网站以外的信息公开载体;所辖行政村有村务公开专栏,包括村务八公开和“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公开、本村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考核任务要求,应在县政府门户网围绕工作设立相关栏目,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财政资金、机构人事、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公开、网上审批事项、调查征集等,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5分

内容建设

所公开信息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准确,无错别字、错链,无反动、色情等不当言论,无空白栏目等,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0分

公开内容时效性(35分)

严格按照国务院网站普查指标要求,及时做好所设栏目信息更新工作,主要包括动态类信息2周更新、政策公告类半年更新、机构人事、规划计划等其它栏目1年更新。政策法规内须在成文发布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5分

公开工作能动性

公开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被本级通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导致门户网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扣60分,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一次扣30分,扣完为止。

政务服务

(35分)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

(30分)

窗口设置齐全,基本设施齐全,管理机构健全

2分

乡镇所有的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进尽进,到便民中心集中办公,方便办事群众,制作《便民服务指南》,并及时补充公告窗口单位办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

4分

设置窗口工作人员公示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文明,不得与办事群众争吵;工作时间无空岗现象工作时间不得在窗口吃东西、玩游戏、看视频、网上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分

窗口办件规范:有为民办事服务意见反馈簿,各窗口有统一的业务受理单和登记台账业务受理单(存根)与登记台账、案卷相一致,整理规范

3分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每个乡镇的年度网上办件数至少达到本乡镇上年度统计人口的50%

8分

推行了代办服务制,有乡镇、村两级代办员代办服务联系卡,代办服务程序简洁明了,期限合理,群众满意;

建立便民服务质量评议、评价制度,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定期(按月、季度)对便民中心窗口和村(社)代办服务点工作情况(办件情况、办事服务、作风等)实施统计、讲评,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出现了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或工作人员不满意而投诉的事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处理及时、得力,群众满意

10分

乡镇服务能力建设(5分)

规范管理

健全办公值班、预约服务、承诺办结和全程代办等制度并公开,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2分

规范运行

公开村干部办事服务值班联系方式,建立代办服务登记台账(含申请人的姓名、所在村组、联系电话、申办的事项、受理日期、承诺期限、办理结果和办结日期等)

3分

加减分

加分

县政务公开办确定的政务公开示范点,成绩突出并在全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加2分,市级确定的加3分,省级确定的加4分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检查中被点名表扬的加1分;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宣传报道的,市级加1分,省级2分,国家级加5分

网站开设有微博或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应用,且在年度网站运维报告中讲明应用情况的,加2分

在工作中受到办事群众来信称赞感谢或送锦旗赞扬的每例次加1分,受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5分

减分

在工作中被办事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一例次减2分

在县级以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项检查中受到批评,进入正式汇报或通报材料被点名的,每次减2分

受到新闻媒体批评的,市级每次减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减3分

注:1.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属于需要坚持常态化更新的,监测时间到12月31日;

2.网站被上级通报或因维护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当年度网站建设与管理项考核得0分;

3.检查项目栏的扣分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加分栏目的加分在实际加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则不设上限。


附件3

岳阳县2018年县直及驻县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政务公开

(65分)

公开建设规范性

(30分)

载体建设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有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研究会议记录,有宣传栏、宣传窗等除门户网及其他网站以外的信息公开载体,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考核任务要求,应在县政府门户网围绕工作设立相关栏目,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财政资金、机构人事、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信用建设、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公开、网上审批事项、调查征集等,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5分

内容建设

所公开信息必须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准确,无错别字、错链,无反动、色情等不当言论,无空白栏目等,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0分

公开内容时效性(35分)

严格按照国务院网站普查指标要求,及时做好所设栏目信息更新工作,主要包括动态类信息2周更新、政策公告类半年更新、机构人事、规划计划等其它栏目1年更新。政策法规内须在成文发布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35分

公开工作能动性

公开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被本级通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导致门户网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扣60分,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一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政务服务

(35分)

服务指南

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按办理的主体、依据、程序、期限、需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应提交的材料及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制作了服务指南并在办事服务窗口或办事公众方便拿阅的地方摆放

3分

办件情况

办件期内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80%

3分

服务评价

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开展服务质量评议活动,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3分

项目进厅

按照《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直单位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通知》(岳县发〔2011〕54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深化政务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岳县政办发〔2011〕30号)规定,将本单位行政审批(办证)、收费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4分

规范管理

窗口工作人员(含首席代表)在日常工作中能自觉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接受中心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众

3分

积极参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政务服务活动

2分

审批办事服务改革

(10分)

实行行政首席代表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做到在窗口“一审一印”

2分

对进厅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1/3以上

2分

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与验收制度

2分

认真执行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2分

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工作

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内容

分值

政务服务

(35分)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7分)

所有进厅项目均纳入网上办件系统进行办理

2分

网上审批时效合法,程序简要便民,办理结果公示全面

2分

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

3分

加减分

加分

县政务公开办确定的政务公开示范点,成绩突出并在全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加2分,市级确定的加3分,省级确定的加4分

网站开设有微博或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应用,且在年度网站运维报告中讲明应用情况,加2分

在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检查中被点名表扬的加1分;被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宣传报道的,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加5分

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受到办事群众来信称赞感谢或送锦旗赞扬的每例次加1分,受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

减分

在工作中被办事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一例次减2分

在县级以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专项检查中受到批评,进入正式汇报或通报材料被点名的,每次减2分

窗口及窗口服务受到新闻媒体批评的,市级每次减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减3分

注: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实行倒扣分制,即完成指标任务不扣分,未完成则扣除该项指标所定分值;

2.政府信息属于需要坚持常态化更新的,监测时间到12月31日;

3.没有窗口服务项目的单位,其该项目得分以窗口单位得分的平均分值计分;

4.检查项目栏的扣分上限不超过该项目最高分值,扣完为止;加分栏目的加分在实际加分后,考核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不设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