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播放阵地安全保卫制度
来源: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22-08-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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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播出安全、传输安全、网络安全和设施安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 加强对重点部门安全措施和各个环节工作的检查,不留死角,重点防范不法分子对卫星、有线、无线广播电视的破坏。

第三条 对新进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工程聘用临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更换工种、岗位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四条 对从事车辆驾驶、机房播出、节目制作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第五条 严格做好保密和播出安全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窃取广播电视的有关信息数据,严禁与播出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严禁将与播出节目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确保新闻宣传报道安全。

第六条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陌生可疑人员要进行问询,行动可疑者一律禁止进入院内,谢绝推销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非院内人员向外搬运物品或驾驶车辆外出,必须严格查询,经本单位人员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第七条 门卫应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办公大楼每天晚上11点锁门,早晨7点开门。

第八条 办公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烧废纸及材料等。机要、文印、档案等部位严禁烟火,切忌将未熄火的烟头扔进垃圾桶及可能引起火灾的角落。

第九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台的检查,各值班组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第十条 各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文件柜、办公桌、办公室锁好。财务、机要、文印要加封,现金及票据的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现金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因违反本制度造成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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