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安全“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县交警大队   2015-07-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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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夯实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夏季百行动”,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车辆得到有效管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大队成立由大队长赵兵荣为组长,教导员付卫国为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夏季百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交警大队农管中队,由中队长周良燕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动期间常工作。

(二)各单位参照大队模式,成立“夏季百行动”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

四、阶段划分

“夏季百行动”从2015年7月15日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7月20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排查整治(7月21日至8月31日)。

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协作,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治,夯实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三)整改总结(9月1日—9月20日)。

行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巩固整治成果。县“夏季百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分工:1、3、4由一线中队负责;2由客管中队负责,3由处罚中队负责处罚)

1.排查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普通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山区三级以下公路与主干道路交叉口,要设立夜间禁止客车通行标志牌,公布举报电话,严防客车进入禁行区域。排查工作要结合全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与人员,并将隐患情况由农管中队统一报送县安监局及县人大。

2.排查整治运输企业源头安全隐患。要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报安全形势,开展安全警示提示,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要在夏季旅游高峰到来前,深入旅游客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其加强所属车辆管理和驾驶人教育。要对企业客货运车辆年度检验、交通违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货运车辆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其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其接受处理。

3.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要对辖区“营改非”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车辆逾期未检的,要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检验之前停止营运;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要强制解体;对车辆存在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安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其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处罚、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对已检验过的车辆,排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的,要重新上线检测。要严格比对“营转非”大客车工作数据,建立基础台账,并发放“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专用标识,在车辆尾部、右侧分别粘贴或者喷涂交警举报电话。

4.排查整治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要对辖区内正在施工的路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其施工手续是否完备,交通组织是否合理规范,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锥形筒和发光灯具的设置是否规范,施工路段交通标志是否完善。重点排查断路施工或未交付通车路段是否采取严格的封路措施,严禁社会车辆驶入。对手续不完备的,要停工补办手续,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组织不合理的,要限期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

(二)整治路面交通秩序(由一线中队负责)

1.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紧盯“营转非”大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灵活采取执法手段,针对不同时期的道路交通特点,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交警执法站等交通管理资源,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从事营运活动,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期仍上路行驶的“营转非”大客车,一律扣留车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科技手段与定点执法相结合,从严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凌晨2时-5时违规运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行为。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根据其记录的疲劳驾驶、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信息,依法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处罚。

2.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专项整治。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

3.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县政府治超治限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普通公路、城区与农村同步开展路面整治,对车辆源头和货物源头同步开展治理,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拼装机动车、违反规定擅自销售车辆二类底盘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校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路检路查,坚决惩治“黑”校车运送学生、校车超员、无资质驾驶校车等严重违法。

5.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执法力度。各单位要组织发动乡镇政府交管站、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员、协管员、劝导员等基层交通管理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下乡镇、进农村,开展流动执法,严查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整治马路市场。

(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法制中队、一线中队负责)

1.充分利用媒体曝光安全隐患、典型违法案例。各单位要结合2015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围绕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事故频发等问题,结合本地典型事故、违法案例,积极策划案例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2.加大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力度。各单位、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岳阳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在行动期间,进行新一轮的宣传发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公布举报奖励电话。各交警中队要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奖金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盲目自满、消极应付的思想,真正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抓好重点隐患排查、突出问题解决和关键措施落实等环节,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树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理念,互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事故预防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大队将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四)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随警报道、制作视频短片和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行动战况,确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夏季百行动”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报大队农管中队,再由农管中队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县道交委办联系人:周良燕,0730-7629368 13874011222

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