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岳阳县交警大队   2020-10-2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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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根据部局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及任务分工方案具体安排,结合本省工作方案实际和总队各部门工作职责,现将任务分工细化如下。

一、全面开展宣传劝导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全省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制作下发一批主题宣传片、宣传海报,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处)

2、持续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各地突出重点源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交管宣传阵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宣传提示。联动快递、外卖、网约车、出租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环卫等相关行业,策划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处)

3、强化城市源头劝导。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秩序支队)

4、强化农村源头劝导。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农村驾驶人“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秩序支队)

5、强化企业源头劝导。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事故预防支队)

6、强化高速公路沿线提示。协调推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高警局)

7、加强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宣传处)

二、全面落实安全保障

8、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车驾管支队、秩序支队)

9、推动保险企业开发相关保险。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事故预防支队、宣传处)

10、推动企事业单位配头盔。积极联合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秩序支队)

11、推动社会企业捐赠头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保险公司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宣传处)

12、推广创新头盔使用方式。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秩序支队)

13、督促快递外卖行业规范佩戴头盔。联合邮政、商务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秩序支队)

14、加强安全带检验。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车驾管支队)

15、督促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带检查。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秩序支队、事故预防支队)

16、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指导各地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定期汇总各地通报情况,抄送市场监管等部门。(秩序支队)

三、全面加强执法管理

17、加强分析研判。每月统计分析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事故情况,指导各地全面摸排、定期更新辖区从事快递、外卖、客运行业的企业数、驾驶人数及车辆数。(秩序支队、事故预防支队)

18、严查摩托车违法。指导各地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先行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秩序支队)

19、严管电动自行车。指导各地依法劝导纠正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创新形式加强教育管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出台后,严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秩序支队)

20、推动地方立法。加快推动《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进程,明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规定及法律责任条款,完善执法依据。(执法监督支队)

21、严查不使用安全带行为。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秩序支队)

四、全面加强考核评估

22、加强执法效果评估。研究制定“一盔一带”执法考核指标和评价方式。充分应用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定期通报全省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及时落实约谈措施。(秩序支队)

23、加强安全防范效果评估。指导各地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全面采集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安全防范效果。(事故预防支队)

24、主动借力推动。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行动,推动将“一盔一带”治理任务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秩序支队、事故预防支队、宣传处)

25、规范执法管理。监督指导各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队伍管理。(秩序支队、执法监督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