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来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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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拟订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常工作;承担统计、接待、公务采购、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等科普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网络舆情、新闻媒体等应对和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小叶,电话:7667326。

(二)财务股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内部审计,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局机关常财务核算工作;指导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参与拟订部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基建项目方案的审查申报及预决算审查;负责财务信息和统计工作。财务股股长:周林霞,电话:7667328。

(三)法制股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行业依法行政等工作。法制股股长:彭新愿,电话:7667336。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办理;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的结果公示。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方音支,电话:7663023。

(五)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局党组织对派出机构班子行使管理职责;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依照规定组织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发展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人事股股长:许元爱,电话:7667312。

(六)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重大专项行动,参与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方案,对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及食品中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监测和检验;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承担相关数据统计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常工作。食品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股股长:蔡琪,电话:7620302。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等。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唐海明,电话:7667330。

(八)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12315”、“12365”、“12331”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转办、回复等工作。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舒焱,电话:7638315。

(九)商标和广告监管股

拟订注册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处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承担中国驰名、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商标和广告监管股股长:陈高潮,电话:7667308。

(十)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管股

拟订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负责在本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

调查研究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管股股长:刘勇,电话:7667323。

(十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负责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股长:李岳胜,电话:7621388。

(十二)质量监督管理股

对全县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拟订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负责县内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设备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业产品、消费品重点监管目录和定期检查、强制检验、风险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赵光新,电话:7669019。

(十三)标准化和计量股

拟订推进标准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推进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名牌战略;参与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标准;负责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强制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全县企业采标证书的办理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法人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承担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县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全县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人员的培训及资格核准相关工作;依法管理能源计量工作;承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组织认证评审、审核人员和有关实验室检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相关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技术机构发展和能力建设规划;组织质量技术监督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与实施;制定科研经费-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开发、技术引进等工作;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承担县局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标准化和计量股股长:孙军保,电话:7626365。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县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

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和经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以及节能技术成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邓英,电话:7640296。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及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的强制检验、巡查、回访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食品标签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度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及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监督检查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并对召回食品进行监督处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股长:余思球,电话:7621346。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对市场流通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参与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责令食品经营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召回食品进行监督处理;负责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食品市场的监管及规范工作。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股长:陈学锋,电话:7667315。

(十七)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股长:刘胜波,电话:7663301。

(十八)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监督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单位制剂过程中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对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助药物临床、非临床试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评价和淘汰工作。

负责药品流通监管;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核查验收《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监督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经营、使用环节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流通领域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和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相关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配合做好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医疗器械的召回和处置制度;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陈理元,电话:7663303。

(十九)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常监管,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抽检抽验,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赵咏屏,电话:7663309。

(二十)酒类安全监管股

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管全县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零售等许可证或标志制作工作;建立酒类商品信息系统;负责全县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管理;指导酒类监管执法工作。酒类安全监管股副股长:方继军,电话:7663311。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一)直属行政机构

1. 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所,正股级。主要职责: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市场规范管理所所长:易江伟,电话:7667316。

2. 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管理所(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大队),正股级。主要职责: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涉及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案件。拟订打击防范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查处经济案件。公平交易管理所所长:高鹏,电话:7667319。

3. 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所,正股级。主要职责:拟订企业登记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管辖范围的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内资企业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注册登记所所长:周红祥,电话:7667318。

(二)直属事业机构

1. 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原县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职责、原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职责、原县商务行政执法大队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稽查执法职责,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岳阳县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县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巡查监测及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与认证、商品条码、纤维及制品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协调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酒类食品监督稽查执法工作。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谢利民(兼),电话:7668432。

2. 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将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的食品药品检验职责、岳阳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岳阳县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等检验检测工作。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李涛(兼),电话:7662439。

3. 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岳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职责、以及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信息中心,加挂岳阳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质量管理信用信息、各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等监测工作;负责相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中心主任:冯利,电话:7667329。

(三)派出机构

将全县原工商所的职责、原乡镇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按区域重新设置18个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牌子。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规定,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职权。不再保留原工商所,乡镇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不再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的牌子。

1. 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一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一所牌子),荣家湾一所所长:彭新兵,电话:7629315。

2. 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二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二所牌子),荣家湾二所所长:姚华东,电话:7654086。

3. 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三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所牌子),荣家湾三所所长:罗向阳,电话:7650336。

4. 荣家湾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四所(加挂荣家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四所牌子),荣家湾四所所长:马明波,电话:7646315。

5. 新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新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新开所所长:易平,电话:7808315。

6. 新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新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周剑,电话:7503315。

7. 筻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筻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周江,电话:7370068。

8. 黄沙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黄沙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张耀明,电话:7903315。

9. 公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公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彭琼雄,电话:7202116。

10. 张谷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张谷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何伟琼,电话:7280315 。

11. 柏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柏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李庆,电话:7553315。

12. 毛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毛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邹旭峰。

13. -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湛祥。

14. 步仙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步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方杰。

15. 杨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杨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胡红光。

16. 长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长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付晨钟。

17. 中洲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中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杨荣华。

18. 东洞庭湖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加挂东洞庭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所长:李小兵。

(四)挂靠机构

1. 岳阳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岳阳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与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个体私营企业主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对个体私营企业主提供培训、品牌建设、融资、就业、维权等服务;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和团建工作;指导乡镇基层协会开展工作。为促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宣传法律法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个体私营经济活力;推进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维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联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引导个私业主诚信守法经营。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2. 岳阳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人鉴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体予以揭露、批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