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机构信息
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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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办发〔2011〕34 号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7-15 

 

 

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县委〔2011〕3号)和《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县委〔2011〕4号)精神,同意撤销你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文化市场管理站和县演出管理站,重新组建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职高配为正科级,隶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文化局、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广播电视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整体划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著作权侵权行为。

(三)承担全县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查处。

(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综合协调执法大队机关政务,制定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财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参与对全县各类文化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的有效设定确认和行政征收、-检、-审及行业协会管理备案等工作;参与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并对不属于其范围内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移送。

(二)新闻出版执法中队

负责全面掌握出版、印刷(复制)、出版物、音像制品(含电子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全县范围内中小学校教材教辅的使用情况,适时提出监督检查意见,研究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系“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协助组织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工作;承办执法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网络娱乐执法中队

负责全面掌握营业性演艺、文化娱乐(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电子游戏游艺厅室等)、美术品销售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履行查处“网吧”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人职责)经营活动情况,适时提出监督检查意见,研究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组织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工作;承办执法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版权和广电执法中队

负责全面掌握广播电视、电视剧制作、电影放映、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计算机软件经营和使用等情况,适时提出监督检查意见,负责研究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受理著作权各类侵权投诉案件,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组织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工作;承办执法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岳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30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大队长1名(高配正科级),副大队长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规定   通知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2011-7-15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