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规划局机构概况
来源:县规划局   2019-01-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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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规划局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用地管理股、工程管理股、乡镇管理股、综合业务股、法规股、监督检查股等7个职能股室,下设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县规划监察大队1个二级机构。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3.参与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的管理。

6.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

7.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村民个人建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9.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与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10.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控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及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接待群众关于控建的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拆除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

3、规范规划管理监察活动,及时查处举报或巡查发现的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案件,负责对违法建设的现场勘察、核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4、配合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建设案件;

5、拟定并送达规划局审批签发的处罚决定书;

6、积极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