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规划局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内设7个股室,下设二级机构副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
岳阳县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三)参与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用地规划的管理。
(六)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
(七)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村民个人建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九)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与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十)指导乡镇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控建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