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的便利度,现就岳阳县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登记指引如下:
一、办理方式
在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各乡镇不动产所的登记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二、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
5.全部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地点
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栋一楼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与全县各乡镇不动产所不动产登记窗口。
四、收费标准
住宅80元每件,非住宅550元每件。
五、办理时限
受理登记开始,5个工作日办结(公示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六、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
七、业务电话
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0730-7635138
岳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