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机构信息(2024年)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01-3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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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全县环境污染纠纷,负责东洞庭湖特殊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东洞庭湖水域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市规定审核审批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做好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核和常监督。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县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李瑞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昭同志:负责环保督察、人事、老干、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综合管理股、人事股、工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勇同志:负责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科技监测与生态股,联系监测站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泽凤同志:负责项目环评审批、招商、商事制度改革、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环评与排放管理股、土壤环境管理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喻军辉同志:负责环境执法、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国有及固定资产管理、司法衔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环境应急、安全生产、信访、企业联手帮扶、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管理、党建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股、法制宣传股、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管理股、党建办,联系党风廉政工作,联系执法大队支部。

  谢峰同志:负责执法大队(兼安全股工作)、水环境管理、水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物减排等工作。联系水环境管理股、大气环境管理股。

  吴翱同志: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环境评估、政务公开、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创建等工作。联系机关办公室、后勤中心。

  三、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人

办公电话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牵头建议提案办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负责综治、维稳、反恐、禁毒、爱卫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来客接待、机关维修、用车与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局党组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做好环保局域网建立、文明创建工作;联系扶贫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蛟龙

0730-7663070

综合股

承担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由生态环境委员会牵头实施的工作。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承担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查的配合、协调与组织工作,牵头组织、调度与督促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负责市级绩效评估、县级绩效考核等工作。

王霄

0730-7663055

法制宣传股

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和案卷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制工作动态、执法案件等信息公开及报送;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司法衔接与联络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结案、案卷整理存档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局内生态环境教育及在岗人员业务培训;牵头组织排污单位环保人员法制与环保业务培训;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和组织协调国际条约在本县的履行;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铄宇

0730-7663072

科技监测与生态股

负责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 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第三方运营机制等管理。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牵头负责省级(或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及小康社会建设或高质量发展环境指标考核工作;牵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测站开展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负责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平台管理、监测方案审核、数据上传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谢峰

0730-7663092

水环境管理股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河长制牵头单位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监督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工作;牵头流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牵头承担重点排污单位审核工作,具体负责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审核;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汪东杰

0730-7663169

大气环境管理股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大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隋文弟

0730-7663081

土壤环境管理股

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冶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冶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监督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竣工验收工作;牵头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朝兵

0730-7663329

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管理股

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望贵

0730-7663071

环评股

(行政审批办公室)

依法承担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负责环评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排污权证的登记、审核、申报、变更和发放工作;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参与指导排污权市场交易;组织编制和实施岳阳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配合做好相关项目的“三同时”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许峰

0730-7663018

规财股

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人事核定数据及时缴纳“五险一金”;负责各股室、二级机构票据的审核把关,严格履行票据缴销手续;做好财务账目,严格财务管理;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保补助资金、污染治理资金等环保专项资金。配合上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丽

0730-7663096

政工人事股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聘等有关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单位负责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在职人员培训、职(执)业资格评定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人事统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做好共青团、统战(含工商联)、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局各党支部党建活动开展;负责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搞好作风督查,牵头负责巡视巡察与整改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出境证件办理及出境情况的核实、登记汇总并建立台账。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图志

0730-7663073

工会

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依法依规做好工会经费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做好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双联”工作;配合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刚

0730-3663383

后勤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食堂管理;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和办公设施维修,保障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建县

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执法大队

1、职能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日常现场监管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或配合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配合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配合做好排污单位环保人员法制与业务培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负责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理和管理;受理、承办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协调处理信访事件;配合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单位,大队长为副科级,副大队长为正股级。下设5个中队及综合室、安全应急办、信访室等8个队、办、室为副股级。

谢峰

0730-7663077

岳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1、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站网建设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对全县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对全县各有关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负责本县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工作,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做好应急监测;配合做好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管理和维护;配合做好省级(或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和小康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环境指标考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岳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单位,站长为副科级,副站长为正股级。下设采样室、分析室、质控室、综合室、办公室等5个室为副股级。

彭专红

0730-7663079

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1、工作职责:依法承担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执行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设、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的管理运维工作,提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网络有关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按职责分工进行交办并统一回复;负责分局新闻信息推送及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机关办公室、后勤中心。

2、机构设置: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单位,主任为副科级,副主任为正股级。

吴翱

  四、办公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岳阳县长丰路政务综合大楼

  邮政编码:414100

  联系电话:0730-7663070 传真:0730-7663070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春、秋、冬季),

            8:00-12:00, 15:00—18:00(夏季)

  电子邮箱:yyxsthj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