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4800头母猪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3-24 10:57
浏览量:1 | | | |

岳县环评﹝2023﹞8号

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4800头母猪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委托湖南衡宇数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4800头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6月1日取得《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4800头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岳县环评批﹝2021﹞15号),最初设计养殖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2021年11月调整方案,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田林地等灌溉,因故无法灌溉时,场区废水经自建污水管网输送至岳阳县公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去向及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废水处理工艺由“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一级DST 微生物选择塘+DST 深度处理生化池+微生物变量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二级 DST 微生物选择塘+物化反应池+物化沉淀池”变为“集水井+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稳定曝气塘+A2/O工艺+中沉池+深度处理部分(中水回用)+ZD-BAF池(中达-生物滤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消毒+清水池”,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进行了环评,并于2021年12月28日第二次取得《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4800头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岳县环评批﹝2021﹞23号)。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建于岳阳县公田镇港口村,总用地面积361.88亩,其中场区占地139.1亩,总建筑面积为31120.5m2,常年存栏母猪4800头,年出栏商品仔猪117977头(折合成年猪23596头),主要建设配怀舍、分娩舍、后备舍、应急保育舍、生活用房、洗消办公房、有机肥车间、配电房等以及其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2023年拟对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去向再次进行变更,具体内容:①废水处理工艺变更为“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气浮+UASB反应+二级AO工艺+混凝反应+氧化塘+芬顿反应+沉淀+消毒+人工湿地+超滤膜过滤”;②废水排放方式变更为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一部分用于农田灌溉,其余排放至甘田河,新增废水排放口;③猪粪、沼渣等处理方式改为发酵罐处理,发酵罐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气排放口(DA001)。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4800头母猪场项目(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三淼养殖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养殖栏舍、固体粪污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产生臭气污染物,周围应设置加宽乔灌木结合绿化带;养殖栏舍四面采取喷雾除臭间除臭;有机肥车间发酵罐产生恶臭废气经水喷淋+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15m排气筒(DA001)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排放;场界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池,抽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顺地势汇入附近沟渠;综合污水经一套250m3/d污水处理站“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气浮+厌氧(UASB)+二级AO工艺+混凝沉淀+氧化塘+芬顿反应+沉淀+消毒+人工湿地+超滤膜过滤”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其中总磷≤0.2mg/L)后通过管道排入甘田河,排污口必须设置在线流量计、COD、总磷、氨氮等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并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监控平台,COD不超过2.347t/a,氨氮不超过0.2347t/a,总磷不超过0.009t/a。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做好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病死猪和分娩废物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由岳阳县公田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收集,再送至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粪便、废渣及污泥送有机肥车间好氧发酵加工成有机肥外售或无害化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6标准后还田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做好分区防渗工作,防治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甘田河排污口下游500m及厂区地下水监控井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1252-2022)表3环境要素、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开展监测。

三、依法须办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务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3月24日

抄送:公田镇人民政府,湖南聚星励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