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湘福庭木业加工厂生物质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07-2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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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岳阳县湘福庭木业加工厂生物质锅炉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公田镇大塅完小

建设单位

岳阳县湘福庭木业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霖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县湘福庭木业加工厂(原名岳阳县东鹏装饰材料加工厂、岳阳县福庭木业加工厂),位于岳阳县公田镇大塅村,年产胶合板10万张,拟投资70万元在现有厂区1#锅炉房和2#锅炉房内各新建1台2.5t/h生物质锅炉提供生产所用蒸汽,同时淘汰现有1t/h和2t/h生物质锅炉,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本次改建项目仅针对现有锅炉房,不新增用地,改建后全厂胶合板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及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项目采用炉外水处理工艺,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该部分废水成分简单、污染物浓度底,为清净下水,用于补充锅炉废气水膜除尘用水,不外排。水膜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置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的排气筒排放,每台锅炉配套1套除尘装置和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燃煤的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生物质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炉渣、沉淀池沉渣收集暂存后供周边农户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暂存后,厂家回收;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 吨/年、二氧化硫≤0.4吨/年、氮氧化物≤1.2 吨/年。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