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8-02-2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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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委〔2018〕3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宣贯《实施意见》,狠抓改革发展

1.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安全发展。抓紧出台《岳阳县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办法,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全面宣传贯彻,强化思想意识。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辅导报告、巡回宣讲、“一月一警示”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推动全县领导干部提高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依法治安观念,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3.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生产大宣传,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部署、战略措施、工作动态、正反典型、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心存敬畏、懂得安全”;同时,聚焦问题、形成高压严管的震慑,凝聚全社会“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坚持从严从紧,狠抓责任落实

4.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驻企业督导活动,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专题培训、主要负责人述职、联合惩戒和监管执法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全社会公布。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示范企业。

5.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半年度述职述安制度,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修订完善《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完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6.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约谈制度。加快出台和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制定2018年巡查工作方案,启动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着力解决安委会作用衰减、一些成员单位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强化对事故多发或工作不力单位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7. 加强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正向激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执行“黄牌警告”预警告或“一票否决”预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县安委办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问责办联动,充分发挥督查督导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加强安全生产正向激励,褒扬、鼓励忠诚实干担当的基层安监干部。

三、坚持创新求实,狠抓体制建设

8.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启动“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重点乡镇(街道)单独设立安监站、落实专职安监人员。加强各类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9. 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县、乡安委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职能作用。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10. 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严格等级认定、到期复审和摘牌管理,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

11. 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和诚实守信“红名单”企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推动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建立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作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政策,促进全社会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四、坚持依法治理,狠抓监管执法

13.严格规范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继续宣扬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的奖励和宣传力度,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

14.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基层监管执法情况,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增强法律威慑力。

15.加强执法保障。推动安全监管部门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爆炸序列,并落实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经费,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按照上级部署,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充实县和乡镇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互通,执法信息共享。

16.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推进“创零”(零事故企业、零事故行业、零事故辖区)行动,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实行一般事故挂牌督办、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

五、坚持综合治理,狠抓事故防范

17. 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规范化、有形化、常态化,形成横向由部门到企业、纵向到县乡村组的隐患排查联动机制,使“一单四制”成为查隐患防事故的坚固屏障。推动各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排查风险点,列出治理时间表,实行“一单四制”管理。

18.加强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9.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准入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审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等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不能实现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20. 持续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坚决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整顿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继续推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关闭退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1.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推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八项硬措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和“一办法两方案”(《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方案》),突出“两客一危”及校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绿化带影响交通整治,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体检”,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五假五超”、 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危险化学品违规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统筹规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深化以防坍塌、防坠落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继续推进铁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尘毒危害因素和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22. 加强城市风险防控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加快出台我县具体的实施意见,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依法界定城市运行中的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风险升级失控导致事故。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和人员密集场的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23. 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依法厘清农村建房、修路、架桥和农田水利建设、种植养殖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乡村旅游、扶贫攻坚、移民扶持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监管检查,避免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农业机械、渔业(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提升农民工安全素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安全基础。

六、坚持固本强基,狠抓基层基础

24. 建立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7年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确保安监责任和工作经费到位。

25.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简化、演练实战化,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严格应急救援报备制度,实现政府与企业间预案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26.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27.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对接省市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等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和重要航道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28.着力培育安全文化。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充分利用“祝你平安”栏目、手机报、红网等传媒,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宣传,组织好第17次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化。

29.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大力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人员,提高重安全、懂安全、善抓会管安全的能力。扎实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执法。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队伍建设

30. 着力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县乡各部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狠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

31. 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推动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过硬。组织县乡安监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

32.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正风反腐。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查找安全生产领域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继续深入开展涉矿涉危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安全生产背后的“黑色利益链”。牢牢坚持挺纪在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安全监管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