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县扶贫办   2018-12-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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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岳阳县扶贫办或到县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岳阳县扶贫办机关处或到县档案馆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新晃县扶贫办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双休除外,国家法定节假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电话:0730—7631098。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公开。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关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岳阳县扶贫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7631098;邮政编码:414100。

2、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明,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30-7631108,地址:岳阳县扶贫办纪检办公室,邮编:41410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