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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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人社发〔2015〕1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用人单位

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98号)要求,决定于2015-7-13至8-31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湖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湖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情况表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14

(此件依申请公开)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13印发

附件1

湖南省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98号)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专项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专项检查步骤

一是宣传发动。2015-7-13至29,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要督促和帮助用人单位对2015-1-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是执法检查。2015-7-30至8-20,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专项检查期间,省厅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有关地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三是分析总结。2015-8-21至25,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好的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本地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连同电子版一起报省劳动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摸清底数,严格执法

各地要抽调人员,充实一线检查队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摸清本地企业用工情况,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如遇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强化监管,完善机制

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预警预测,全面建立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分类监管。同时,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等,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7-24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报省劳动监察局,2015-8-25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书面总结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劳动监察局。

联系人:雷雨

电 话:0731-84900103 84900105(传真)

邮 箱:hnldbzjczd@126.com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邮 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