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岳阳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县林业局   2019-08-02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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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等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18号)和《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县安办〔2019〕18号)等文件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0日,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县林业行业、涉林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森林防火等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全县林业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森林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要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重点排查火灾隐患。

三、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将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依法依规明确林业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明确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广泛进行动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1日至7月15日)

主要工作任务:所有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安全隐患。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定期调度林业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单位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突出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通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督促涉林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突出监管执法。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百日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