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9-08-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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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财政局文件

岳县财〔2019〕10号                                          签发人:刘卫兵

岳阳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

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全面动态监控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就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监控资金为纳入2019年度县级预算且经批复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所对应的资金,包括预算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监控对象为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对纳入县委、县政府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64家预算单位(见附件1)的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涉及财政资金6.07亿元,需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4)。

(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对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49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涉及财政资金4.31亿元(见附件2),需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5)。

(三)财政部门绩效跟踪重点监控。在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绩效监控基础上,县财政局将重点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且可能存在管理较为薄弱的项目资金(6个),财政部门实施绩效跟踪重点监控,涉及财政资金7337万元(附件3)。

(四)湖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纳入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与绩效自评审核工作,是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的重要任务。按照省财政厅“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夜绩效自评”及责任分工原则,以系统监控的预算指标为主导,各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按要求填报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同步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及预算执行后的绩效自评;各级财政部门绩效股负责绩效审核确认,确保省对市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各项考核指标达标。

二、监控时点

2019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次数为2次。第一次监控时点为9月30日,第二次监控时点为11月30日。各预算单位要在监控时点之后,分别对本单位1-9月份、1-11月份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填报跟踪监控情况表,并分别于10月20日、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跟踪监控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股。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重点监控时点为10-11月份。

第一次监控报表,截至9月30日前,若受监控项目的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皆已到位的,经绩效管理股核审后,无须申报第二次监控情况表。

三、监控内容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主要采取预算单位自行跟踪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式。

(一)预算单位自行监控。预算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按要求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

①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②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改变项目实施环境,并分析其具体原因。是否针对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③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④监控过程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纠偏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显。

(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要求,在单位自行监控基础上,通过现场评价、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途径,利用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对其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

①项目单位自行监控是否按要求完成,查找问题是否符合实际,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合理。

②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是否与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

③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对存在影响资金使用的环境因素和薄弱环节是否进行了具体分析。

④监控过程收集和分析绩效运行相关数据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四、结果运用

(一)预算执行纠偏。各预算单位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或因外部环境条件变化,造成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完成的,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要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助推支出进度。各预算单位要通过绩效运行监控信息的反馈,深入分析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具体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加快项目推进的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三)预算调整依据。对预期无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或预算执行偏慢的项目,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报财政部门重新备案审核。

(四)监控信息公开。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由县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实时公开。

五、监控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实。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反映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监控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措施,为今后全面推进绩效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严守纪律。各责任单位应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

联系人及电话:

县财政局绩效股   李东六、付燕  0730-7648058

附件:

1.2019年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跟踪监控表

2.2019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监控表

3.2019年县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监控项目表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5.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

2019年绩效监控.rar

岳阳县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