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岳阳县教体系统今冬明春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岳县突发公卫指〔202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妥善应对。岳阳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破坏性。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发生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县、镇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县教体局王敏局长和各校“一把手”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发生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社区、当地卫健和疾控部门、乡镇中心学校、县教体局报告;县直学校要第一时间向社区、当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县教体局报告,我局应及时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市教育体育局和县指挥部报告。
(三)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冠肺炎疫情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卫健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确诊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五、指挥体系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敏
副组长:彭四旺 李丽荣 黄 晨 王 鹏 李智勇 袁雪峰 陈亚辉 万琼峰 欧阳群明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及机关纪检组负责人。
欧阳群明同志为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综合指挥组。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
组 长:王 敏
副组长:欧阳群明
成 员:周余庆 龚 劲 何 辉 罗 桔 杨 谦
2.疫情处置组:主要负责疫情现场组织、事态控制与疫情处置工作。
组 长:欧阳群明
副组长:梁凌巍 万见纯
成 员:李朝阳 潘先军 陈 强 毛 毅
3.宣传组:主要负责疫情信息发布、信息报送、舆情管控与应对工作。
组 长:黄 晨
副组长:刘成文
成 员:彭溢湖 李迎琼 万石正
4.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为疫情处置提供物资和经费保障。
组 长:黄 晨
副组长:罗振意
成 员:温朝隆 熊 玲 付箴莹
六、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学校在首次报送信息时提请属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二)信息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向社区、当地卫健和疾控部门、乡镇中心学校报告,20分钟内向县卫健局和县教体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1小时内进行续报;县直学校同步向社区、当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县教体局报告。县教体局相应要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市教育体育局和县指挥部报告。
(三)现场组织。事发学校校长是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县教体局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学校处置。
(四)部门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教体部门要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县教育体育局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中办公室负责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安全股负责与市教体局、县指挥部联系。
(五)事态控制。学校要积极配合属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县教体局研究是否停课。
(六)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属地政府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事发学校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所引发恐慌情绪。
(七)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事发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事发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和相关民办教育机构要制定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人员保障。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三)物资保障。及时完成处置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四)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和处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八、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对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四)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