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公田镇   2017-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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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委发〔2016〕7号

中共公田镇委员会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公田镇村(社区)党组织和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公田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公田镇委员会

公田镇人民政府

2017-2-27

公田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 认真搞好我镇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顺利,经党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按章办事相结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努力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和谐幸福秀美新公田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2.坚持民主公开。换届选举工作把充分发扬民主贯穿于全过程,公开职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保证党员和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广泛表达。

3.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制度进行,做到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4.坚持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考虑每个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村情社情,加强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一村(社区)一策”。

三、工作要求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从严把握以下要求:

1.选优配强干部。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四强”标准,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暂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中推荐选拔。对十分优秀的村(社区)干部适当放宽限制条件,在岗大学生村官按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采取不占村(社区)“两委”核定职数、专职专选的方式,确保大学生村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2.优化组织设置。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全镇14个村(社区)全部设立党总支。合并村临时工作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呈报成立党组织的请示,乡镇党委按规定审核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备案。村党总支要打破原建制村局限,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体等设立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村党总支委员兼任,鼓励党支部委员按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要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单独建立流动党支部,规范强化学习教育。要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及兴趣爱好等,划分若干党小组。

3.从严控制职数。认真把好村(社区)干部职数关,根据合村后行政村(社区)人口数确定村干部职数,人口1000人至3000人的行政村(社区)一般核定村干部为5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一般核定村干部7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和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偏远村,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报请县委批准,可适当增加村干部职数。提倡村(居)“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党组织要明确专职副书记或组织员专抓党建工作,明确村(社区)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相关工作。

4.优化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提倡-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表现特别优秀的,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龄和任职时限可适当放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名人选按程序报请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每个村(社区)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轻干部,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村(居)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

四、方法步骤

这次换届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确保2-底启动、3-底前完成党组织换届、5-底前完成村(社区)换届。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7-2-)

1.开展调查摸底。要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精准排查,详细摸清党员底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党员组织关系只出不进,要逐村、逐社区摸清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全面分析研判村(社区)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选举思想动态。把调查摸底与提前化解矛盾、排除各种干扰结合起来,重点摸排选情复杂、矛盾突出以及以往换届中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重点村(社区),逐个分析选情,深挖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措施,特别是针对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等现象,要依法依纪整治,确保不留“后遗症”。

2.抓好审计评议。坚持先审计再换届,2-底前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审计结论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要组织村(居)民代表对现任村(居)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016-已组织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可直接运用结果,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居)委员会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3.加强业务培训。镇党建办、民政所认真做好包村(社区)干部、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重点使他们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2017-3--5-)

从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换届业务上把好“关口”,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严格资格条件。切实摸清候选人真实情况,严格资格审查,特别是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要从严把关,严格执行省委明确的“九不选”要求,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对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严审资格条件,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当选无效。实行候选人“八联审”制度,由镇党委牵头,组织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及司法、财税、卫计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把关。

2.严格组织程序。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办法进行:①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合并前的每个村原则上要有一名推荐人选;②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班子成员所定职数2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③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④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⑤镇党委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反馈村(社区)党组织;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居)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⑦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①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选举产生;②制定选举办法,由镇统一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模版,交由村民代表议定,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镇党委指导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③严格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会议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

3.严格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正式选举,要注意做好提高党员到会率、规范大会选举程序、规范投票行为、选满应选名额等工作,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正式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4.健全村(居)治理体系。统筹搞好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等工作。一是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由村(居)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或者由各村(居)民小组各推选若干人,人口3000以上的不超过80人,人口3000人以下的不超过60人,妇女代表占相应比例,人员推荐由各村(居)把关,村干部、组长负责,层层签字。并村改革新设立建制村的村民代表数,应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人数较少的自然村也要有村民代表。二是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三是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四是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一般由不兼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

第三阶段: 总结验收阶段(2017-6-上旬)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批复村(社区)“两委”选举结果,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宣布镇党委批复,明确职责分工,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布选举结果和人员分工安排。新一届村(社区)领导班子结合村(居)情实际,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公开承诺届期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向党员群众公开,取得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各类工作规章、职责、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等。及时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做好选举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五、纪律要求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镇党委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对选情复杂的难点村(社区),要派出工作组驻村(社区)指导,重点监督。要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一是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三是严禁参与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五是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取闹,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打击报复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七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选举工作;八是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或在换届前随意、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违反程序突击发展党员;九是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十是严禁换届结束后新任村干部举办答谢宴、发放答谢物资等行为;十一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