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公田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公田镇   2018-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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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本镇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

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与本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名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汤少文同志任组长,任畅、兰豫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工商所长,教育联校校长,县四中校长,公田医院院长为成员,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公田镇中心卫生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和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供应组。

应急处置组由兰豫任组长.李水兵、万石永、叶五华为成员.

医疗救治组由任刘重秋组长,、许彪、刘剑,李岚为成员.

后勤保障供应组由彭志龙任组长,易旭华,刘雄为成员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所有乡村医生及个体诊所及公田医院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及突发卫生事件应以最快的速度上报镇卫生院.卫生院由李水兵以最短时间内网络直报.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本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地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通知各相关机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镇政府及机关部门职责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社区动员,组织本乡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使用等措施.

镇内发生疑似事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取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调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采购、接受、分配突发公共卫生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3)镇医院工作、职能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由李水兵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知道病人家庭消毒.

按专业基本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对居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4)派出所职责

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6.突发事件的终止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并写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报告与处理报告.

公田镇人民政府

2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