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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08-13 00:00 浏览次数:1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市场、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五)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乡镇司法助理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负责全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干部作风民意调查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司法助理员。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