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新闻发布会

民政部就社会组织管理、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等答问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5 浏览次数:1

民政部于2022年01月25日10时举行2022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季度相关工作安排,并回答社会组织管理、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等领域大家关心的问题。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贾维周]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民政部2022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因疫情原因,本次发布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今天,我们邀请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请他们回答社会组织管理、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等领域大家关心的问题。按照惯例,我先通报一下民政部2022年一季度已完成和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民生兜底保障方面,持续推进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并根据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就地过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指导北方地区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各地及时调整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优化补贴发放程序,扩大发放范围。

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组织召开2022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通知。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相关文件的修订,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相关文件的研究制定。配合司法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制定。部署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指导各地依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部署各地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

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完善基层治理。贯彻实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启动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工作。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方面,配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做好《中国地名大会》第三季制播工作。持续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功能和信息,深入推进区划地名成果应用。启动冀豫线等13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管理和维护,推进变更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强化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持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专项救助工作,指导各地配合北京市、河北省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印发清明节祭扫工作相关通知,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完善国家基础殡葬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管理。继续做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健全一站式婚姻家庭服务机制,深化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推动地方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研究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评估。

养老服务方面,召开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年度会议,审议2021年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清单。持续推动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规范有序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谋划2022年行动项目的组织实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持续部署地方开展养老诈骗、安全风险排查等工作。

儿童福利保障方面,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指导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报请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入院及常规体检工作规范。推动建立全国收养信息服务平台。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方面,启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工作。组织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启动2022年社会工作宣传周相关工作,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推动全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启动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工作,持续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志愿服务信息数据汇集服务工作。

以上情况,欢迎媒体记者们关注报道。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有问题的记者朋友提前做好准备。

[《中国民政》杂志记者]去年,民政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并于近期公布了受表彰社会组织名单,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情况。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陈小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广大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党的建设突出、自身建设过硬、发挥作用显著的先进社会组织。当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通过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有助于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正能量,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次表彰活动,累计表彰了1714个社会组织。本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严格执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经推荐审核、意见征求、社会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依规评选、严格把关。此次受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共281个,充分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

从组织类型看,实现了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全覆盖,其中包括社会团体190个、社会服务机构30个、基金会58个、国际性社会团体3个;

从地域分布看,实现了全国性、省级社会组织及基层社会组织全覆盖,包括全国性社会组织116个、省级社会组织96个、地市级以下社会组织69个;

从行业分布看,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建设领域,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扶贫、乡村振兴、公益慈善、产业促进、国际交流、互联网治理等诸多行业与业态;

从作用发挥看,这些受表彰的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打赢脱贫攻坚战、合力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这些受表彰社会组织实现了党建应建尽建,其中4A及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200家,在党建引领、内部治理等方面都走在全国社会组织的前列。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受表彰社会组织高标准治理、高质量发展,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同时,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做严做实做细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培育扶持、政策激励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国各级、各类、各领域社会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自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妇女报记者]春节将至,民政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有什么关爱措施,让他们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 李婉丽]感谢您的提问。民政部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健康成长,始终将这些孩子们作为优先保障和重点帮扶的服务对象。春节即将来临,学生也已开始寒假生活。为确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健康安全的假期,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民政部门做好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统筹基层工作力量,在春节前对本地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摸底,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的困难问题等,并通过发放爱心联系卡等方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这些儿童在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关爱服务。

二是要求各地结合各类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政策宣讲,督促提醒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特别是对于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要给予特别关注关爱,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和孩子的沟通联络,给予亲情关爱,做到“人在外,爱回家”。

民政部门在开展关爱服务中,注意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这些儿童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他们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

三是要求各地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排查,重点是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以及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帮助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解决。

同时要求各级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机构内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是要求各地做好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一旦发生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新冠肺炎接受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民政部门要及时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通知》下发后,各地民政部门已积极行动起来,比如,江苏省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暖冬关爱”行动,浙江省开展了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送温暖活动,河南省开展了“让爱回家”行动,湖南省邵阳市已走访探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万余户、一万三千余人,广东省广州市开展“微心愿•善暖万家”慰问困境儿童活动等,天津、福建、江西、山东、青海、西藏等多地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让孩子们快乐过春节、开心过寒假。

[中国社会报记者]春节临近,请问民政部在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有哪些措施?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 张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前期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发放救助金。财政部、民政部已经预拨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29亿元,支持各地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约4224万人,特困人员470多万人。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07元、525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3%、7.8%。

二是加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疫情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情况紧急的要实施“先行救助”。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返乡、就地过年的生活困难群众,由当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就地过年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实物,保障他们安心过年。

三是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在继续加大走村入户、实地摸排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形成线上线下救助合力。同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求助渠道畅通,加强热线值守,及时受理、回应社会求助,做到快速响应、精准救助。

四是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指导各地密切关注、跟踪研判物价变动情况,按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2021年11月,民政部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启动条件和补贴标准。一年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23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484万人次。

五是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北方地区进一步加强取暖救助,及时发放取暖补贴,提供棉衣棉被、燃料等御寒物资,帮助解决过冬实际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入冬以来,北京、辽宁等14个省份共发放取暖补贴25.5亿元,惠及425万户困难群众。

六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摸底排查和关爱服务,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鼓励支持慈善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大帮扶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样、更贴心暖心的服务。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把各项救助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平安、祥和的春节。

[总台央广记者]去年,民政部组织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积极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陈小勇]2021年,民政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着力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并纳入民政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体安排、全力推进。各行业协会商会在专项行动中自觉响应号召,在克服自身困难的情形下,力所能及地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减免和降低涉企收费,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共有20191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了各类减免收费举措,6568家行业协会商会降低了19829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18745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会费标准及程序,2186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2020年以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56.54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此外,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在自身直接减免收费的基础上,还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提供更优质服务,为更大力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做出积极贡献。

比如,在中国广告协会积极反映和争取下,2019年7月1日起,国家对广告领域文化建设事业费减半征收,疫情发生后的2020年、2021年又全部免征,为行业企业减轻负担合计超过300亿元。江苏省国际商会通过加强惠企服务,为企业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17.6万份,节省关税达3.46亿美元。

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打好减轻企业负担“组合拳”: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督导落实,持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骗钱敛财。

三是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利益链条,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和行政职能乱收费等问题。

四是继续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更专业、更有针对性的优质服务,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2年1月版)》,请问民政部在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还将采取什么举措?

[李婉丽]感谢您对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民政部高度重视包括儿童福利机构在内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项要求,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情况,指导各地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出现聚集性疫情。刚才您提到的防控指南,就是儿童福利领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2020年底,民政部办公厅就印发了《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和《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根据本地疫情发展态势,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实施一年多来,各地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认真贯彻“两个指南”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控举措,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现了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内儿童“零感染”,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以来,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出台了多项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指南。为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我们对“两个指南”进行了修订,重点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新要求,并总结了去年以来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有针对性举措。

与此同时,我们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来督促指导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建立了14天内有确诊病例的省份“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通过电话、微信与各地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由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负责同志带队采取视频方式抽查部分地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情况;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机构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一方面,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防控指南要求,完善本地相关制度措施;

另一方面,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特别是对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开展一对一指导,确保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内儿童安全,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

[人民网记者]请问“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结束后,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继续推进打击整治工作?

[陈小勇]2021年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半月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期间,一大批非法社会组织被集中取缔,一大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被曝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整治工作转入常态化开展,各项打击整治举措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专项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主要开展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先后两次召开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各地毫不松懈抓好各项打击整治举措,并结合非法社会组织呈现出的新特点,及时调整优化打击整治思路和举措,确保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处置。印发《关于做好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对近年来特别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取缔、劝散以及自行解散的非法社会组织存续状况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发现有关非法社会组织被处置后继续活动的,及时跟进、严厉查处,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期间,“中国国学院大学”众多分支机构、分布多地的“东望课堂”等被全面清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民政部门持续增强大数据应用能力,推进“互联网+”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深度融合,实现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去年7月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共核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850条,取缔231家,劝散326家,自行解散39家,引导登记104家。

四是进一步推进公开曝光。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保持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宣传热度,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继续加强与各大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通力协作,防范和封堵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部本级在专项行动期间已公布的5批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基础上,又先后公布了4批名单,还首次编发了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惯用伎俩和社会危害。各地民政部门持续推进公开曝光工作,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又陆续发布了30批次139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五是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各级民政部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资金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打击整治合力,最大程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

下一步,民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工作举措,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态度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反弹回潮。

[农民日报记者]我注意到,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提到,民政部初步建成了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请问,这个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什么?民政部在平台建设和应用方面有哪些考虑?

[张伟]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是民政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兜住兜好民生底线的现实要求。

为切实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工作,2021年以来,民政部组织开发建设了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这个平台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对各类低收入人口困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存在困难风险的群众,并同步对其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以更好地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年来,民政部指导地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组织对全国低收入人口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广泛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深入困难群众家中,面对面地把其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摸清、摸准。

二是形成全国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在摸排低收入人口信息基础上,组织开展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认定低保边缘人口431万人、支出型困难人口433万人,连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形成了包含5800多万人口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三是基本建成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共享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残疾人帮扶等数据,通过数据比对等手段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由基层工作人员实地查访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拓展平台应用,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同时,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根据动态监测预警情况,按照家庭困难类型和程度,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做到即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更好地保障好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

[新华社记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对“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特别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力量,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请介绍一下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情况和下步打算?

[陈小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民政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地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积极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目前,各地已普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党建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布局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公益慈善、社区事务、志愿服务、文体娱乐、居民互助和文明创建等诸多领域,在强化基层党建、培育社区文化、提供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多方参与格局的重要力量。

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同时,民政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推动社会组织以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目标,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实施乡村振兴等主题,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部署以来,各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动员超过9万家社会组织持续参与“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其中,社区社会组织7万家),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6.3万项,吸引财政投入、社会投入资金25.8亿元,服务覆盖受益人群9336万人次。通过“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聚合社区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回应社区需求、开展社区互助、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传递了社会组织正能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推动“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志愿、便民利民、文化体育、应急救助、环境治理等服务活动,积极助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贾维周]各位媒体朋友,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陈小勇副局长、张伟副司长和李婉丽副司长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由民政部门户网站、民政部政务微博全程直播,感谢大家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报道。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会后联系民政部新闻办公室。农历虎年的新春佳节马上就要到了,在此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恭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胜意!也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