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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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庆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7-09 11:01 浏览次数:1

毛庆华(身份证号码:43062119670112****)因保管不善,将 岳县房城关镇字第014673 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庆华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