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1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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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建字〔2022〕5号 B 类  同意公开

袁赛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助力文明创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的情况

2017年,县房产部门联合发改部门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县住宅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县发改〔2017〕296号)文件,规范了新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人员要求及指导价标准。目前,我县物业小区以前期物业服务为主,物业服务服务费普遍采用的是包干制方式收取,暂无政策规定采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向业主公示物业费支出情况的义务。以后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根据多数业主意见依法决定是否续聘原有物业服务企业,同时也可以以合同方式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

下一步,将根据新发布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文件,联合发改等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报请县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文件,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和监督全县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二、物业行业监督和管理的情况

2022年上半年,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物业小区多次进行督查,并指导物业小区业主和所在辖区居委会成立了2个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调解和处理各类物业相关投诉数十件。

下一步,将根据新发布的《湖南省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湘建房〔2022〕51号)文件,规范全县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一是指导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早日实现物业小区业主自治;二是指导社区履行监督指导辖区内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职责;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小区执法力度,对小区违法行为形成合力打击,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部分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矛盾。

三、提升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养的情况

自2021年以来,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按照《关于开展岳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督查和法律法规培训三年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专项行动和培训活动,组织全县物业从业人员对《民法典》、消防安全、物业管理技能以及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学习,确保物业从业人员每年培训1-2次。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积极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政府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推动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进程,逐步形成政府、部门、社区齐抓共管局面。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考核考评工作,对物业服务水平较好,业主满意度高的企业,推荐其入选省、市先进评比,对服务水平差、业主投诉多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并建议业主委员会以合法方式解聘该企业。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谭伯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伏龙    0730-76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