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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23 00:00 浏览次数:1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生活补助审批

依据:民发[2011]110号《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生活补助的通知》

对象:

1954-11-1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退伍证复印件;

4、退伍档案相关复印件;

5、一寸近期照片;

6、《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

办理时限:12个-

收费:不收费

办理程序:本人向村(居)委会申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会审认定、张榜公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