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生活补助审批
依据:民发[2011]110号《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生活补助的通知》
对象:
1954-11-1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退伍证复印件;
4、退伍档案相关复印件;
5、一寸近期照片;
6、《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
办理时限:12个-
收费:不收费
办理程序:本人向村(居)委会申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会审认定、张榜公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