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审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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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院(巴陵中路)
电话:
0730-822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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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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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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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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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审查——处理。
审查合格的
,
出具审查报告书;审查不合格
,
将施工图退回,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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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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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或可研报告批准文件;
(二)规划批准文件(包括批准的规划控制条件、规划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规划总平面图);
(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四)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深度和内容要求的全套施工图八份、工程勘察报告、结构计算书、节能报告及相关计算资料。
(六)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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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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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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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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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令第
134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设
[2004]3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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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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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
15
个工作
,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
10
个工作。
(二)工程勘察文件
,
甲级项目为
7
个工作
,
乙级及以下项目为
5
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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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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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大型项目按
1.38
元
/
平方米
,
中型项目按
1.32
元
/
平方米(
1.265
元
/
平方米)
,
小型项目按
1.1
元
/
平方米(
1.05
元
/
平方米)
,
低于
400
元的按
400
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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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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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
[2008]9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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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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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
建设工程,施工图
,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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