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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詹鸣解读全面两孩政策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11-02 00:00 浏览次数:1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昨天下午,湖南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詹鸣就“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湖南作出官方解读。以下为问答实录(选登)

1.全面两孩政策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答: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两个一百-”奋斗目标的实现。

2.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否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答: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3.请问全面两孩政策什么时候在湖南落地?

答: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经过相应法律程序,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为准。努力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尽早在湖南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

4.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答: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具体登记办法出台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5.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原有奖励政策是否继续有效?

答: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怀孕第二个子女之起,注销其《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再追回。

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继续按原规定享受相关奖励优惠待遇。

6.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短期内会不会导致出生人口大幅增长?

答: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7.不符合我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是否可以生育?

答: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之至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不符合我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不要求落实补救措施。

8.已经违法生育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前,不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我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