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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务中心发布时间:2017-03-24 12:00浏览次数:1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

政府网站是政府在网络时代履行职责的新平台。建好用好管好政府网站,责任重大。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工作,2016-3-已将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纳入考核,把信息更新的数量、时限、准确性,作为考查政府网站是否合格的具体指标,进行24小时监测,并对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进行全国通报追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2〕37号)要求,积极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内容保障、信息审查、信息更新、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政府网站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是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目前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不由办公室负责的,要在3-底前完成移交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更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及时督促,办公室主任要狠抓落实,网站信息保障员按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每周报送、限时更新。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完善政务公开和网站信息发布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上网保密制度,实行报送单位领导负责制。本着"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保密局规定的涉密内容的,一律不得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需要上网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通过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后台及时准确上传至门户网站,同时做好信息的纸质和媒介备份存档工作。

(二)实行网站信息保障员登记备案制度。详细填写《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员登记备案表》(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3-20前报送至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设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663007);各单位信息保障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应及时报告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四、加强信息内容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发布更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布信息的核心平台,各单位通过平台发布信息,并在本单位网站(频道)同步发布或推送。目前共设置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度报告等8个固定公开栏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对应栏目主动公开信息,要每-每-每周对应更新,栏目内容没有变化或调整的,要上传置顶盖有本单位印签的说明材料。公开的重点栏目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要于次-3-31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公布。

五、强化考核问责

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定期对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进行通报。县政务公开办已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和报送信息,被国务院或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2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