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电费收取项目
来信人: 张建国
来信时间: 2011-06-14 11:53:49
内容: 家用电费除了按标准收取外,还有一项为“总代征电费”,包括农网还贷等项目,请仔细解释一下,因为许多消费者不清楚,也不知是否合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供电公司
回复时间: 2011-07-06 17:24:00
回复内容:

    受到投诉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电费中心予以回复,具体情况为:

    我市各类电费的计算,均是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及省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收取的,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目前收取的居民电费中,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应收价内电费、城市附加、农网还贷、库区移民基金、可再生能源附加

     如在电费收取、电力优质服务等方面仍有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解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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