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拆除,弄虚作假!一砖厂被立案侦查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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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人员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岳阳县某环保页岩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正在生产,在线监控站房的烟气在线监控一体化工控机的控制器被人为拆除,在线监控设备未正常采样,在线监控设备样气流量为“0”,执法人员现场安装控制器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数据迅速升高。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侦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经调查,因担心烟气在线监控数据超标,该砖厂工作人员于3月12日将烟气在线监控一体化工控机的控制器人为拆除,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经查处,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岳阳县公安局于3月18日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后,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同步勘查现场、调查询问、固定证据,有效防范了涉案人员互相串供、灭失证据和掩盖作案动机等行为的发生,保障了案件顺利查处、移交和公安刑事立案侦办。